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等相关党内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章程是学校组织结构、管理运行的基本准则,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三条 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宝山区红星小学”,英文表述为Hongxing Primary School Baoshan Shanghai,住所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泗塘三村39号,邮政编码:200431。
第四条 本校为上海市宝山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依法登记的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管理,为实施 五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属非营利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 学校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第六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90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主要为财政补助收入。
第七条 红星小学创建于一九八五年,自2000年起提出了“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学生个性发展,成为市区素质教育示范校”的办学宗旨。学校坚决贯彻全面发展观,全员育人观。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均衡发展,分层发展,持续发展。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科学创新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人格品行教育。贯彻“五育并举”的育人思想,引导每位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习,热爱劳动,做现代社会有用人才。
第八条 红星小学一九九七年提出了“爱校、守纪、健康、创新”的培养目标,面对新形势新教育和上海现代化城市发展的需要,学校提出了“胸怀祖国、放眼世界、培养特长、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要求红星的学生有世界的眼光、宽阔的胸怀、特长的培育,达到全面发展的培养目标。
第九条 学校招生对象和招生规模以本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班级数为准。办学规模为五个年级,总体不超过区教育局规定的班额人数。
第十条 学校坚定只有教师的发展,才有学生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培育一支德业双馨、结构合理、持续发展的师资队伍是学校管理的重心所在。学校重教师职业素养,重教师人文修养,重教师育德力、科研力和读书力的有机整合,发扬红星精神,倡导红星教工文化,促进教工素养、精神、内涵的提升。
学校脚踏实地走好三条发展之路:校本教研、校本科研、校本培训“三元合一”的师资培训之路;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以学校为本的可持续科学发展道路;创造和谐的师生关系,默契的干群关系,协调的校际关系“三维和谐”的学校人文环境之路。
(一)学校校训:诚实大气 追求卓越 全面发展
(二)办学理念:追求学生幸福成长 培育教师教育智慧
(三)办学目标:走向三本
教育真正走向生本——以学生为本,办学生健康成长提供适合他的学校;
教育真正走向师本——以教师为本,办教师专业发展创设适合他的环境;
教育真正走向校本——以学校为本,从智慧型教师团队建设,从精细化管理中提炼学校发展的成功经验,挖掘亮点,提升品牌,形成特色。
学生——倾心培养红星少年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综合素质,即:使学生充满自信、热忱善良、健康创新、全面发展。继续培养五种能力:会看、会想、会谈、会玩、会干的现代社会新人。
教师——热爱职业、热爱红星、热爱学生。敬畏教育、敬畏学生、敬畏家长。培养充满自信、文化自觉、聪明智慧的现代新型教师。
学校——让红星充满文化气息,让学校充满精神能量。把红星办成一所“教育质量高、社会声誉好、学生个性发展”的市区素质教育示范校。
(四)师德准则:爱生敬业,为人师表。
爱生敬业——爱每一个学生,爱学生的一切;爱要讲究和掌握教育艺术,鼓励、理解、宽容、褒奖每一位学生。用心育人,用情育人,用智育人。
为人师表——在人品学识,言行举止等方面成为众人的楷模,学生学习的榜样。
(五)德育理念
学校无小事,事事可育人;
教师无小节,处处表示范;
学生无好坏,个个要尊重。
(六)学校三风
(1)教风——爱教,善教。
爱教——爱学生、爱学校、爱钻研、爱教改。
善教——善于培养学生兴趣,善于激发学生思维,善于组织学生参与,善于引导学生合作。
(2)学风——乐学、智学。
乐学——乐看书、乐提问、乐动手、乐合作、乐交流;
智学——有兴趣、有思维、有参与、有方法、有合作。
(3)校风: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七)办学承诺:让百分百学生快乐,让百分百家长满意,让学校成为师生成长的舞台,精神的家园。
(八)红星精神:精诚协作,开拓创新,拼搏奉献,追求卓越。
第十一条 学校校标:见附件。学校校歌:《闪闪红星》。学校校刊:《星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