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知二中学生请假制度

2016/06/02

来源 I 民办行知二中实验学校

1、学生因病因事1天不能到校上课的,须先向班主任请假,并填好由监护人签名的请假单。如有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可以事先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向班主任请假,事后要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2、学生因病因事2天或2天以上、一周(5天)以内的不能到校上课,病假要由监护人凭病历卡和医院医生出具请假证明向班主任请假,填好请假单,班主任签字,请假单报教务室备案。事假原则不超过3天,同时也要填写由班主任、监护人签字的请假单,报教务室备案。特殊情况,不能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先要以电话、短信的形式向班主任请假,事后须及时补办病事假手续,并将病历卡、医生出具请假证明同时呈验。

3、病假在一周以上,除班主任、教导处签注意见外,还须报校长室,并由校长室签注意见。

4、学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上课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办理休学手续。

5、由卫生部门认定为传染病的,按有关条例执行,并填写好请假单。

6、学生有事或因病需提前离校的,要填写由班主任批准的离校单,凭离校单离开学校。

7、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出勤情况的记录,按学期统计,并记录在学籍卡及学生成长手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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