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少年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
——记淞谊中学学生普法讲座
为进一步增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普及法律教育,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开展,引导未成年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上海市淞谊中学开展了主题为“在青少年心中播撒下法治的种子”的系列活动。
9月26日,秉承我校依法办校特聘专任校外辅导的传统,学校特别举行一次简短却不失隆重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德育分管副校长代表学校宣布聘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刘丹同志为上海市淞谊中学法治副校长,并颁发了聘任书。
随后,刘法官为全体学生做了题为《法治第一课》的普法讲座。
刘法官从“走近法官”到“走进法律”再到“案例分析”,娓娓道来,流畅生动又充满法律的严谨。她首先就一些基本法律知识与学生进行交流互动,再向学生讲解了法律在生活中的作用。接着,她联系实际案例,与学生沟通了“压岁钱归谁”和“校园欺凌”等与学生的日常生活、校园生活息息相关的议题。刘法官语言幽默风趣,讲座互动引思启智……全场引人入胜。刘法官还特别提到:如何对校园欺凌勇敢地说“不”、自由不是为所欲为、法律之下才会有真的自由。
此次讲座,极大地增强了同学们心中的法律意识,为同学们积极地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指明了方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七年级 范浩宇
今天的讲座,刘老师首先告诉我们,身穿着校服,不管是学校还是在社会上都应当注意自己的行为和言语,因为我们代表的是学校。
接着,刘老师讲了压岁钱的管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的金钱观处于形成阶段,大笔的压岁钱应有父母保管为宜。在处理压岁钱上,我们也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最后,刘老师讲了校园霸凌。在面对校园霸凌时,就应当大声说:“不!”,并告诉老师和家长,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结果。而我们也不要成为校园霸凌者,有可能正是因为你说的一句话或者给这个同学起外号就会给他人造成伤害。
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了解了这三个方面的知识,我觉得对我的日常生活有很多启发。
七年级 闵郭屹
今天,学校组织我们聆听了法治讲座。我们的法治副校长,生动形象地讲述了上古神话、法徽法堂,以及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不但现场解答了若干同学的法律疑问,还让我们知道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育我们在生活的时时处处中学会保护自己,三思而后行。
唯有赢得法律的保护,我们的成长才会更加安全、光明。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护这美好的“蓝天”。
八年级 龚子裕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是我们的行为准则,更是国富民强的制国方略”。自古有云:“国,无法则乱;民,无法则贫。”法官在讲座上时时刻刻都在告诉我们,要遵纪守法……同时学会宽容,与同学们友善相处。遇到危险时,要灵活机智,学会自救自护,也要敢于、更要善于与恶势力作斗争。
八年级 马吕乐
我们的生活和“法”息息相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所以,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必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并时刻树立“遵纪守法光荣,违法乱纪可耻”的思想理念。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学习生活中有许多规矩,而作为国家的公民,法律就是我们要遵守的规矩。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更应该学法、守法,保护自己,不损害他人,长大后成为祖国的栋梁!
六(6)沈心媛
这次讲座通过老师的细心讲解,让我对法徽和法袍等法律常识有了了解,更明白了校园霸凌可能造成的严重性。校园内学生间的一方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和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是不可估量的。我会严格遵守法律,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主办:上海市淞谊中学信息组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100号
电话:021-56691730 传真:021-5669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