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泗塘中学立、改、废制度
2020
10/13
上海市泗塘中学立、改、废制度
规章制度是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和根本保证,要加快制度建设,使制度建设起决定作用势在必行。完善机制体制,加强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是学校发展与时俱进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学校科学发展上水平的重要标志。
在校务会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了规章制度“废、改、立”工作制度,各职能管理部门、群团组织和业务部门由分管领导牵头,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把具体制度“废、改、立”工作目标化、具体化、责任化,列出“废、改、立”清单和工作时间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1、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广泛征集意见,提出初步设想,向学校校务会提交,讨论确定关于建立、修改、废除制度的意见。
2、教代会或全教会审议通过。
学校各部门要认真梳理现行规章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拟定新的年度制度制定或修订任务清单,报学校校务会审定后统一发文立项。没有立项的制度,原则上不纳入学校审定程序。
各部门需认真审阅制度内容,对于不适应学校实际情况、没有存在价值的制度,提出拟废止制度清单,详细说明废止原因,报学校校务会审定后统一发文宣布废止。在制定新制度或修订制度时已明确宣布废止的制度不再列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