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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教师学习《职业道德规范》

202004/07

盛桥中心校全体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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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师德师风文件要求,盛桥中心校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塑造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良好形象。2018年9月21日学校集中全体教师,再次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姚校长结合社会热点问题从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握《规范》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等方面给教师做了详细的讲解,并针对如何学习贯彻《规范》提出在学习贯彻中做到与自身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与学校工作目标相结合、与学校规章制度相结合。要求每位教师把《规范》熟记于心,付之行动,在师德修养上进一步提升。

开展本次学习活动,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了全校教师对师德师风的认识,增强了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

盛桥中心校教师师德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育部修订的2008年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盛桥中心校教师师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宝山区盛桥中心校

2017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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