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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宝山区义务教育学校收费公示一览表

2017

08/30

来源 I 大华中学

2017年9月1日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原则 备 注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1 学费 外籍初中生 60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2 外籍小学生 3000元/生/学期 沪教委财[2007]8号    
3 民办学校学费 根据成本核算,报区物价部门批准 须公示相关“批复”等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1 课外教育活动费 元/生/学期   学生自愿,多退少不补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
2 校服费 元/生/套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110元/生/学年   学生自愿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
4 餐费 小学生 元/生/餐 元/餐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中学生 元/生/餐 元/餐      
5 校车费 元/生/月   学生自愿,按月收取,超过部分政府补贴。  
说明:
1、帮困助学政策:根据沪教委财[2015]101号文件精神,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餐费、课外教育活动费。
2、各学校每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应定期发布,实行动态管理。
3、上述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公示、收费管理参照沪价费〔2015〕13号文件。《关于中小学(幼儿园)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规定》(宝教〔2016〕35号)文件。
4、有效期限:2018年6月30日
学校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宝山区物价局:56600957、12358 宝山区教育局:66592581、66592931、66592907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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