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 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领导陪餐制度。 一、陪餐人员由行政领导值日当天为学生用餐陪餐日,按时同学生一起用餐。 二、陪餐领导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用餐情况并及时反馈学生意见,收集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告知食堂以便及时改进。 三、每次陪餐领导必须提前 30 分钟进入食堂,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出售,应在陪餐记录表中作好记录,若有不良反应,迅速上报学校,同时阻止他人不得食用,不得将食品带出教室。 四、陪餐领导要检查食堂所有餐具是否消毒、是否严格执行饭菜留样管理规定。 五、未经学校安排其它人员不得进入教室陪餐。 六、陪餐领导要高度负责,以确保学生的就餐安全。 七、本制度从 2019年 4月 1 日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红星小学 2019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