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监督机制,特制定本方案,以指导我校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成立与有效推进。
二、组织构成 1. 构成原则 (1)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过程坚持透明公开,家长平等自愿参与,兼顾年级分布,注重发挥家长专长,确保委员会具有广泛代表性。 (2)根据学校规模、供餐方式,委员会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1名成员,并推选1名召集人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 成员条件 (1)成员需为在校用餐学生的家长,具备良好的健康状况(按要求取得健康证明)、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并能定期参与相关会议及日常监督工作。 (2)与学校、食堂承包企业、食材供应企业等不存在利益关联。优先选用具有财会、法律、食品安全、审计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的家长。
三、产生流程 1. 报名阶段 自方案实施之日起,学校发布通知,家长自愿报名。 2. 推选阶段 (1)每个班级通过家长投票或推荐等方式,从报名家长中推选1名代表,建立备选库。 (2)备选库家长通过会议推选产生正式成员,每个年级产生1名代表。 (3)由家委会的推荐的方式,从家委会成员中再推选2名代表。 (4)共产生7名代表作为委员会成员,并推选出组长。 3. 备案审核 成员名单由学校向教育局备案,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并通报相关部门。 4. 结果公布 及时在公示栏等渠道公布委员会名单,告知全体家长。公示无误后,委员会成员签订履职承诺书。 5. 其他情况 (1)五年级毕业后,一年级家长推选产生成员补充委员会,其他年级成员连任。 (2)每3学年重新推选一次。 (3)对因违法违规、不认真履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由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研究后解除其成员资格。 (4)因身体健康、子女升学转学等原因无法履职的自动终止成员资格,按程序及时在家长备选库中补选。
四、职责权限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1. 列席食材采购、餐食定价等相关会议活动。 2. 查看校园食品安全信息资料,如“明厨亮灶”视频、供应商评价等。 3. 配合职能部门抽查检查校外供餐企业、食材供应企业。 4. 反馈发现并收集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5. 监督重点包括招标采购、营养配餐、供货验收、食品安全、用餐陪餐、经费管理等方面。
五、监督方式 委员会将拟定学期监督计划,通过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1. 日常监督:利用校园开放日、家长会等契机,听取家长和学生意见。 2. 随机检查:每月至少1次随机进入食堂开展抽查,参与检查家长人数控制在2-5人。发现重大问题可提请主管部门现场执法。 3. 参与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到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六、问题处置 委员会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将进行分类反馈或直送: 1. 对于合理化建议或轻微问题,直接反馈学校推动解决。 2. 对于较重或严重问题,直送主管或监管部门核实处置。 3. 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直送纪检监察机构处理。 4. 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将建立问题办理机制,并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建立相关机制。委员会可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回访。
七、组织实施 1. 制定实施方案:学校根据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和配合委员会工作。 2. 积极配合监督:学校应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便利条件,主动接受监督。
上海市宝山区红星小学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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