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罗店中学起草学生宿舍管理条例意见
上海师范大学附属罗店中学创立于1942年之初,是宝山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宝山区老牌重点中学。创办之初,冯玉祥将军为之题写校牌,叶圣陶、陈鹤琴、陈伯吹等知名人士相继到校讲学,之后著名教育工作者沈同文校长倡导“艰苦朴素,勤奋进取”的校风,办学卓有成效,成为苏南办学的一面红旗。1956年转为公办宝山县第二中学,1958年增设高中,1966年改名为上海市罗店中学。目前学校已成为现代化寄宿制高中。
一、指导思想
在依法治校思想指导下,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不断规范和完善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创新学生宿舍管理机制,提高宿舍的管理水平,增强学生的自律意识,努力创造环境整洁的住宿环境,使宿舍真正成为学生温馨和谐的家园。
二、工作计划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原则和要求,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增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以政教处起草相关学校特有规章制度为主,统称为罗店中学宿舍管理条例,该条例内容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宿舍纪律规范(行规方面)
2、宿舍内务规范(卫生方面)
3、星级宿舍评比方案(奖励机制)
三、预期效果
1、学生在行为规范方面得到逐步提升,以小见大,进而养成遵纪守法的生活习惯。
2、学生在内务方面进行充分的分工合作,进一步体会集体意识以及养成其劳动意识,形成清洁卫生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学习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
3、在养成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后,积极的情绪与心态作用在学生的学习生活中,使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与效率得以提升。
4、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寄宿制高中制度;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学校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5、最终目标:形成寄宿制学校学生的自主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民主化管理、权益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