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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篇
2020-05-10

规章制度篇

规章制度是学校为了实现教育目标,对全体教职员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必须共同遵守的秩序和应有的行为所作出的规定,是学校教育和管理规律的具体反映。制订并切实实施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有利于建立正常的学习和工作秩序,使师生员工有章可循,有矩可蹈;有利于师生员工行为规范的养成,培养起良好的校纪校风;有利于严格学校管理,优化育人环境,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

本篇所列的规章制度,是根据有关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的,是在我校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和实施,就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坚持教育领先的原则,重在养成,从而能起到约束、教育、激励的作用。

 

一、学校核心制度

校长负责制

一、 指导思想:

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校长主持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

二、 校长的主要职责:

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领导学校的教育、教学和人事、财务、总务、校产等行政工作,对学校的重大工作和重大改革措施负责决策,组织实施。

3.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结合,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组织教学,提高教育质量。

4. 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施,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5.管好、用好学校学校经费,提高办学效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核定的办学经费,可以统筹使用。

6. 定期向党组织通报工作,有关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主动征求学校党组织的意见,配合学校党组织支持和指导学校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7. 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三、 学校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学校党组织的任务,按党章规定执行,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后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负责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学校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的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参与学校行政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

4.根据“党管干部”原则负责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教育工作。

5.支持和监督校长履行职责,协调学校内部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办好学校。

6.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根据章程独立开展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关心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四、 教代会的主要职责:

学校教代会是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教代会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

1. 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和其它各项任务。

2.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事项,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分配等方案。

3.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评议学校行政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对校级干部提出奖惩建议。

4. 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5. 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五、 学校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

(一) 重大问题的内容:

1.办学方针;

2.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3.重大改革措施及学校规章制度;

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5.副校长人选、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

8.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重大基建项目和产业发展计划;

10.学校奖惩条例和教职工工资、福利分配方案;

11.其它重大问题。

(二) 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形式:

1.建立学校校务会议,校务会议由学校的正副校长、党组织的正副书记和工会主席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3.校务会议对学校工作重大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如遇认识不统一,讨论意见严重分歧,应不急于做出决策,待充分论证后再决策,或如实向上级反映情况,争取上级的指导。

(三) 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

1.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的指示、要求与学校的实际情况,经和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商议后,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学校党政领导认真听取教代会(工会),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集思广益。

3.校长主持会议进行决策。

4.校长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

六、 学校行政干部的任命(聘任):

1.校长的任命(聘任):

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名,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听取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审批和任命(聘任)。

2.副校长的任命(聘任):

副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讨论提出意见,上级组织部门考察,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审批和任命(聘任)。

     副校长由组织调任的,一般应事先征求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意见。

3.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命(聘任):

学校教导处、总务处等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后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由校长任命(聘任)。                                                

岗位责任制条例

一、上海市罗店中学实行岗位责任制。

二、基本原则是“定编定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三、定编定岗的依据:

1、上级部门有关人员编制的文件规定。

2、学校工作的具体需要。

四、岗位责任制定的依据:

1、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2、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3、学校的工作标准、要求。

五、学校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书》。教职工一旦受聘,即视为对岗位职责的认同,必须履行受聘岗位的职责。

六、学校依据《岗位责任条例》每学年(学期)对教职工进行考评,考评结果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增加工资、职务评聘、评选先进、推荐进修以及转岗、待岗、解聘的依据。

七、各岗位人员工作职责另见:《上海市罗店中学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篇》。

人员经费及奖励办法

一、结构工资:

(一)、课时工资

高中

初中

高三:高考学科30.80元/节

高一、高二:语数英28元/节

高一、高二:理化政及高三政治公共课24.10元/节

史地生体育信息:22.70元/节

九年级:语数英28元/节

六、七、八年级:语数英25.20元/节

九年级:理化24.10元/节

理(八年级)政史地生体育信息:19.60元/节

音美劳:16.80元/节

其他:14元/节

(二)、行政干部课时工资

1行政干部课时工资=教师平均课时工资*行政系数+上课课时节数*学科单价

2、教师平均课时工资:以在职一线教师的平均课时工资为基数。

3、行政系数按照教育局规定正职校长、书记系数1.8 ;副职校长、书记系数1.6 ;正职主任系数1.5; 副职主任系数1.4。

4、行政干部兼课的,其课时数按照上述级别分别予以“-2”、“-3”、“-4”、“-6”处理。

二、各类津贴:

(一)、岗位津贴

1、行政干部岗位津贴

行政干部岗位津贴:

正校级:260元;副校级:230元;正主任:210元;副主任:200元

2、组长岗位津贴

年级组长岗位津贴每月300元,教研组长岗位津贴每月250元,备课组长岗位津贴每月100元。

3、支部书记岗位津贴

各年级组支部书记岗位津贴每月30元。

4、班主任岗位津贴

(1)、每月最低标准为200元,最高标准为800元(其中每月随工资发放200元,剩余600元为学期考核奖)。

(2)、每年发放12个月(其中寒暑假按最低标准200元发放)。

5、职称津贴

本校在编在岗的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或相当于中教一级的旁系列职称)。

(1)中学高级教师,每月津贴450元,每年发放10个月。

(2)中学一级教师,每月津贴250元,每年发放10个月。

6、其他津贴

津贴类别

体育教师野外津贴

化学实验津贴

班主任带教津贴

教师带教津贴

津贴数(元/月)

100

15

100(每年以10个月计)

100(每年以10个月计)

7、代课

代自修课每节2元;代正课每节按该正课单价给付。

8、加班费、值班费

项目

晚自修

双休日值班饭贴

法定节假日值班

军训

学农

到21:00

到22:00

补贴(元/天)

40

50

40

60

100

100

 

(二)、骨干教师津贴及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办法

罗店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我校德育工作,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调动班主任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德育的主导和核心地位,特制定本办法。

二、具体办法:

1、考核对象:当学年在岗班主任。

2、考核奖金:

(1)、每月最低标准为200元,最高标准为800元(其中每月随工资发放200元,剩余600元为学期考核奖)。

(2)、每年发放12个月(其中寒暑假则按最低标准200元发放)。

3、考核操作:

(1)、按《罗店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见附件)考核,每二周公布常规工作检查结果。

(2)、每学期末一次性发放学期考核奖。(《罗店中学班主任工作考核条例》见附件)。

(3)、因班主任公假或病事假,被聘请代班主任的,按代理时间计算,对代理班主任发放代理期间的班主任津贴,对被代班主任则扣除被代期间的班主任津贴。

(4)、按实际得分分一至四等,再按其等地获得相应的奖金,等地划分与奖额分配如下:

一等奖            90分以上                       3000元

二等奖            80分以上                       2000元

三等奖            70分以上                       1500元

四等奖            60分以上                       1000元

(5)、凡因乱收费、体罚学生等情况影响学校声誉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6)、全部考核由政教处负责,考核条例中涉及的部门或各条线要积极配合。

(7)、每学期期末结果由分管校长审定。

2、校级骨干教师聘选、考核

罗店中学初中骨干教师推荐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初中师资队伍建设,激励初中教师加快专业化成长和安心于初中教育工作,根据宝教[2002]206号和[2003]10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以保证初中骨干教师的推荐过程与奖励办法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一、推荐范围和额数

1、范围:当学年度在本校初中部任教的专职老师

2、额数:本校初中专任教师额数的1/3。

二、推荐条件和原则

1、条件

(1)坚持师德修养,坚持教书育人;

(2)专业技术职称中教一级或一级以上;

(3)教育或教学实绩相对显著,能受到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信赖;

(4)满工作量,且在课时工作量中初中课时数占到一半以上的;

(5)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科研任务,两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刊物有文章发表或交流。

(6)能在《罗店中学岗位聘任意向表》中主动填写应聘班主任意向,在政教处每学期安排班主任工作时,能乐意接受。

2、原则

(1)强调师德原则。骨干教师应该成为师德建设的排头兵。凡因出现师德问题的,一概实行一票否决制。

(2)突出实绩原则。骨干教师应该遵循“三个一切”工作宗旨,遵循教学规律,并能拿出实绩。推荐年度实绩突出者优先,实绩能连续保持多次的更优先。

(3)注重整合原则。骨干教师应该善于教书育人,应该大局为重。同为实绩突出者,兼任班主任的比不兼任的要优先,兼任年级组、教研组组长的班主任比不兼任的更优先。骨干教师的构成应有利于学校外树形象,有利于学校创建特色。

(4)促进发展原则。骨干教师应该不断学习,以科研促发展。所以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一年一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办法:个人申报,组织评选,民主评议,报局审批。

2、程序

(1)个人申报。每年6月初为个人申报期。申报者自己到人事干部处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仍交回人事干部处,过时作自动放弃。

(2)组织评选。每年8月中下旬,由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对申报对象按条件和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时预定若干候补人选。

(3)民主评议。组织评选后,张榜公示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对象,要采取负责慎重的态度,在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后再复评选

(4)报局审批。一般地,每年9月初将学校推荐名单报局人事科审批。

四、推荐组织

1、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负责。

2、事务工作:由人事干部负责。

五、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管理

(1)档案室建立骨干教师专档,集中保存好每年评出的骨干教师名单。

(2)教导处建立《罗店中学骨干教师业务档案》,加强过程管理,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

(3)学校以教导处为主,政教处配合,每年组织1-2次骨干教师研修活动。研修内容包括工作交流切磋、论文写作指导、外出参观学习等。

(4)在提供学习机会、发放学习资料以及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项工作中,尽可能政策向骨干教师倾斜。

2、考核

(1)对接受国家级考试、区或区域质量管理的学科老师,以可统计比较的成绩作为实绩的主要依据。等级愈高,权重愈大。

(2)对其它学科教师,以个人在区内外知名度以及在校内受到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欢迎程度作为实绩的主要依据。

 

罗店中学高中骨干教师推荐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激励高中教师加快专业化成长,依据宝教[2002]206号和[2003]109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以保证高中骨干教师的推荐过程与奖励办法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推荐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一、推荐范围和额数

1、范围:当学年度在本校高中部任教的老师

2、额数:原则上为本校高中专任教师额数的1/3。

二、推荐条件和原则

1、条件

(1)坚持师德修养,坚持教书育人;

(2)专业技术职称中教一级或一级以上;

(3)教育或教学实绩相对显著,能受到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信赖;

(4)满工作量,且在课时工作量中高中课时数占到一半以上的;

(5)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科研任务,两年内在校级及以上刊物有文章发表或交流。

(6)能在《罗店中学岗位聘任意向表》中主动填写应聘班主任意向,在政教处每学期安排班主任工作时,能乐意接受。

2、原则

(1)强调师德原则。骨干教师应该成为师德建设的排头兵。凡出现师德问题的,一概实行一票否决制。

(2)突出实绩原则。骨干教师应该遵循“三个一切”工作宗旨,遵循教学规律,并能拿出实绩。推荐年度实绩突出者优先,实绩能连续保持多次的更优先。

(3)注重整合原则。骨干教师应该善于教书育人,应该大局为重。同为实绩突出者,兼任班主任的比不兼任的要优先,兼任年级组、教研组组长的班主任比不兼任的更优先。同等情况下高级职称要优先于一级职称。骨干教师的构成应有利于学校外树形象,有利于学校创建特色。

(4)促进发展原则。骨干教师应该不断学习,以科研促发展。所以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一年一推荐。

三、推荐办法和程序

1、办法:个人申报,组织评选,民主评议,报局备案。

2、程序

(1)个人申报。每年6月初为个人申报期。申报者自己到人事干部处领取申报表,填写后仍交回人事干部处,过时作自动放弃。

(2)组织评选。每年8月中下旬,由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对申报对象按条件和原则进行评选。评选时预定若干候补人选。

(3)民主评议。组织评选后,张榜公示3天,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公示后有异议的对象,要采取负责慎重的态度,在认真调查核实情况后再复评选

(4)报局备案。一般地,每年9月初将学校推荐名单报局人事科备案

四、推荐组织

1、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负责。

2、事务工作,由人事干部负责。

五、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1、管理

(1)档案室建立骨干教师专档,集中保存好每年评出的骨干教师名单。期望三至五期后,形成一支有社会声誉且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

(2)教导处建立《罗店中学骨干教师业务档案》,加强过程管理,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骨干教师队伍。

(3)学校以教导处为主,政教处配合,每年组织1-2次骨干教师研修活动。研修内容包括工作交流切磋、论文写作指导、外出参观学习等。

(4)在提供学习机会、发放学习资料以及职务晋升、工资晋级等项工作中,尽可能政策向骨干教师倾斜。

(5)骨干教师在岗工作时享受学校津贴,每月300元,从推荐评上后的下一个学期起给付,原则上为一学年,以12个月计。

(6)除公假外,凡连续请假一个月以上者,请假期间不享受津贴。

(7)出现师德问题,或有重大违纪违规者,经校教师聘任委员会决议,可即刻停止津贴享受。

2、考核

(1)对接受国家级考试、区域质量管理的学科老师,以可统计比较的成绩作为实绩的主要依据。等级愈高,权重愈大。

(2)对其它学科教师,以个人在区内外知名度以及在校内受到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欢迎程度作为实绩的主要依据。

三、教学考核奖

为充分发扬教师团队协作精神,提高整体效益;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关注、研究课堂教学;提高教师的工作责任心,关心每一位学生。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切实提高教学的有效性,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特制定此奖励条例。

(一)、高三毕业班高考考核奖

罗店中学高三毕业班高考考核奖

1、本科达标奖

(1)、指标:

基本目标:57%(不包括艺术类招生)

争取目标一:60%或第四

争取目标二:65%

(2)、奖励:

①本科率达到57%,但不到60%奖励总额10万元。

②本科率达到60%,奖励总额15万元;达到60%以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增加1万元。

③本科率达到超过65%(不含65%)或本科率名列全区第四,奖励总额30万元。

说明:①—②的计算方法0.7即进位计算。例本科率61.6则以61%计算,61.7则以62%计算。③的计算方法只要超65%即作超过,例65.1%,即视作超过。

2、学科平均分奖励

(1)、年级学科高考成绩达到市平均分,发放任课教师奖金,以任教学生人数计算30元/人。

(2)、年级学科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区重点学校平均分,发放奖金以任教学生人数计算40元/人。

(3)、年级学科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市重点学校平均分,发放任课教师奖金以任教学生人数计算50元/人。

3、其他奖励

一本率提升奖、班级本科指标超额奖、学科成绩和班主任工作成绩显著奖,合计3万元。

4、此考核奖的原则维持三年,具体目标每年作微调。

(二)、初中毕业班升学考核奖

罗店中学初中毕业班升学考核奖

1、教学指标:

(1)、九年级学业考试(中考)年级合格率达区中等水平(22名)或沪太路区域前2名;

(2)、九年级学业考试(中考)年级平均总分达区中等水平(22名)或沪太路区域前2名;

(3)、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区质量管理考试学科年级平均分达区中等水平(22名)或沪太路区域前2名;

2、奖项与奖励金额

(1)学科奖

①依据:以九年级第一学期末区质量管理考试为主要依据。

②奖项:以学科年级平均分为奖励项目。

③奖金金额:年级学科平均分达区中等水平(22名)或沪太路区域前2名,以班级为单位,每个学生数奖励20元。

(2)升学奖

①依据:以九年级学业考试(中考)为主要依据。

②奖项:以年级平均总分和年级合格率为奖励项目。

③奖金金额:达到合格率指标的奖励每班5000元。达到平均总分指标的奖励每班5000元。

④追加奖:年级合格率进入区前15名,给予追加奖每班5000元;年级平均总分进入区前15名,给予追加奖每班5000元。

(3)初三优秀生留在本校高中的,适当奖励初三教师。

本考核奖试行两年。

(三)、其他年级质量管理考核奖

罗店中学六年级教学考核奖

在区质管考试中年级学科成绩平均分达到区公办初中第一名,发放任课教师奖金以任教学生人数计算10元/人。

罗店中学七、八年级教学考核奖

在区质管考试中或在区域质量考试中语、数、外成绩平均分(不含随班复读)达到区域第一名,发放任课教师奖金以任教学生人数计算10元/人,八年级物理以此标准的2/3计算。

罗店中学高一、高二年级教学考核奖

在区质管考试中年级平均分达到区第四名,发放任课教师奖金,以任教学生数计算20元/人;年级平均分超行知、吴淞、上大附中三所学校中任一所,且是前三名,奖金则以30元/人计算。

语、数、英以实际人数计算;物、化、地以实际人数的1/2计算;政、生、史以实际人数的1/3计算。

本考核奖试行一年

四、各类竞赛奖励

(一)、各项竞赛指导奖

罗店中学各项竞赛指导奖

1、学科竞赛类:(单位:元)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6名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500

400

300

200

400

300

200

200

160

80

40

200

100

50

160

120

60

30

150

80

40

100

60

40

20

100

50

30

说明:甲类:奖项设置有重点中学、普通中学之分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学科竞赛;

乙类:奖项设置有重点中学、普通中学之分的其他学科竞赛;

丙类:体育、艺术、科技等各项比赛;

丁类:由区级以下系统或民间组织举办的经学校主管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非学科类其他竞赛活动,如影评、读书、演讲等比赛。

注:①上述为区级标准。市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2,全国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4,国际上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8。

②各项竞赛(除丁类)仅指国家、市、区教育系统组织备案并且经过

学校相关主管部门认可的竞赛。

③若团体或一个单项多次获奖,则发最高奖,不重复计奖;获奖特别多的指导教师可由校长室认定,酌情加奖。

④一项名次系多个教师指导,则由项目负责者分配。

⑤以上奖励在主办单位无奖金或奖品等情况下执行,如已发奖金或奖品低于上述标准,则由学校按上述标准补足。

⑥获奖者应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获奖通知或证书等,由主管部门认定并交校长室核定后,在当年年终时发放奖金。

⑦竞赛等级由校长室按竞赛范围、性质核定。

⑧凡影响重大、成绩突出者,由校长室认定,报校长批准,给予重奖,奖励金额视情况决定。

⑨凡属全国联赛上海赛区竞赛,如证书注明国家级一等奖,也只按市级一等奖标准发给奖金;其余依此类推,只有从参加区、市初赛后选拔出来的选手,由市统一组队参加国家直接组织的竞赛,方可认定为国家级竞赛。

⑩凡按参赛人数来分配获奖名额的竞赛,如整个比赛获奖学生人数占全部参赛学生50%以上的竞赛,则由学校竞赛审核小组决定奖励等次。

11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非当场交卷的学科竞赛,赛前应到教导处备案,填报参赛学生及辅导教师名单,非当场交卷型学科竞赛的奖励标准由学校奖励组委会决定奖励等次。

12以上指各级教委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社会团体组织的比赛降一级别颁奖。

2、体艺科类竞赛

⑴体育比赛

以宝山区全年学校体育系统综合考评名次给予奖励

类别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名

第5名

第6名

团体

10000

9000

8000

7000

6000

5000

说明:①奖励对象以体育组室为主,平时无训练补贴;

②参加市级或以上比赛,凡影响重大、成绩突出者,由校长室认定,报校长批准,给予重奖,奖励金额视情况而定;

③奖金分配由体育教研组负责,凭宝山区体育竞赛计分汇总、获奖通知或证书造单分配,分管校长审核,校长批准后在当年年终时发放奖金。

⑵艺术、科技类比赛

注:①区级比赛参照学科竞赛类丙类标准计算;非教育系统组织并备案的比赛参照学科竞赛类丁类标准计算。

②上述为区级标准。市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2,全国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4,国际上获奖在区级相应标准上乘以8;团体奖市级奖以区级标准乘以8计,团体奖全国奖以区级标准乘以16计,团体奖国际奖以区级标准乘以24计。

③若团体或一个单项多次获奖,则发最高奖,不重复计奖;获奖特别多的指导教师可由校长室认定,酌情加奖。

④一项名次系多个教师指导,则由项目负责者分配。

⑤以上奖励在主办单位无奖金或奖品等情况下执行,如已发奖金或奖品低于上述标准,则由学校按上述标准补足。

⑥获奖者应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获奖通知或证书等,由主管部门认定并交校长室核定后在本年年终发放奖金。

⑦竞赛等级由校长室按竞赛范围、性质核定。

⑧凡影响重大、成绩突出者,由校长室认定,报校长批准,给予重奖,奖金额视情况决定。

⑨以上条例实行以奖代酬,不再为竞赛辅导发放辅导费、课时费等其它费用。

⑩本类中属于高考加分的竞赛项目,区级比赛参照学科竞赛类乙类标准计算,市级比赛参照学科竞赛类甲类标准计算。

11以上指各级教委体卫艺科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比赛。社会团体组织的比赛降一级别颁奖。

12所有师生参加的比赛,均需事先由教导处审核,如同意参赛的,获奖项目将记录登记并参照此条例执行。

(二)、教育、教学竞赛奖

罗店中学教育教学比赛奖

比赛奖励:(单位:元)

名次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鼓励奖)

100

60

30

10

300

200

100

50

600

400

200

100

全国

1000

600

400

200

注:①区级组织的各类学科单项比赛,如教案、说课、评课、课件制作、学科教学基本功比赛等,均参照校级标准奖励,市、国家级以此类推。

②以上奖励在主办单位无奖金或奖品等情况下执行,如已发奖金或奖品低于上述标准,则由学校按上述标准补足。

③获奖或展示者应向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提供有关开课证明、获奖通知或证书等,由主管部门认定并交校长室核定后在本年年终发放奖金。

④凡影响重大、成绩突出者,由校长室认定,报校长批准,给予重奖,奖金额视情况决定。

(三)、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罗店中学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撰写发表文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理论水平,特修订本条例。

1、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1)、设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第。对获奖成果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获奖成果数目视当年申报参评成果的总体水平而定。

(2)、区域级以上成果的奖励

区域成果,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或享受区域奖励,或享受学校同等奖励。

区级以上成果,无上级奖励的,学校将按相应的等第,给予追加奖励。其中区级的,按校级同等奖励;市级的,按校级同等二倍奖励;国家的,按校级的三倍奖励。

重大成果则由校科研室提请学校行政讨论,给予重奖。

2、发表文章奖励

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具名上海市罗店中学及作者本人姓名的文章,经本人申报,科研室审核并确认属奖励范围的,给予奖励。

具体如下:

项目

区级刊物

区级以上刊物

宝山教育及其增刊、特刊

教育学刊及其增刊、特刊

各类教育、教学专业学术杂志

奖励额(元)

100

100

150

3、获奖征文奖励

凡在学校组织或动员参加的征文活动中获等第奖的文章,经科研室审核确认,每篇奖励100元。

4、每篇文章只能申报一次,重复申报无效。

 

五、教职工共享金发放办法

(一)、新进教职工共享金发放办法

罗店中学新进教职工共享金发放办法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师资,促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于本校新进教师共享金发放办法如下作如下修订:

1、本办法所指的共享金包括当年度内的元旦过节费、春节的过节费、“五一”过节费、旅游费、教师节过节费、“十一”过节费、家属医疗费、交通费。

2、新引进大学生,因其第一年工作属见习性质,所以在第一年内(即从进我校报道之日起至来年的八月底)享受全额共享金的二分之一;

3、 新引进在职教师或组织调入的干部享受全额共享金。

(二)、教职工病事假年度共享金发放办法

罗店中学教职工病事假年度共享金发放办法

根据沪人(1994)46号文件精神,对于在职请病事假的教职工,其年度共享金发放办法如下:

1、 全年累计病事假不超过20天或连续病事假不超过10天的,享有全额共享金。

2、 全年累计病事假21~40天的,计缺勤1个月;41~60天的,计缺勤2个月;依此类推。按实际出勤月享受共享金。

3、 连续病事假11~20天的,计缺勤1个月;21~40天的,计缺勤2个月;依此类推。按实际出勤月享受共享金。

4、 实际享受共享金=当年共享金总额×(1-缺勤月数/12)。

5、 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应扣除相应共享金,寒暑假除外。

(三)、教职退休当年度工共享金发放办法

罗店中学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共享金发放办法

随着近两年区拨教职工共享金连续大幅度提升,教职工退休当年度的福利待遇成为突出矛盾。为确保我校教职工退休前的工作积极性,作出如下规定:

1、“退休当年度”的界定和“当年度共享金”的范围

(1)本办法中所说的“退休当年度”,就是教职工法定退休日所在的公历年。

(2)“当年度共享金”的范围,包括当年度内的元旦过节费、春节过节费、“五一”过节费、旅游费、教师节过节费、“十一”过节费、家属医疗费、交通费。

2、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可得共享金计算办法

                    

 

注:家属医疗费按全额发放

3、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实际上班月份总数的计算办法

退休当年度实际上班月份总数=法定退休所在月份

4、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共享金发放程序

(1)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内,在法定退休日之前,与其他正式教职工一样,领取相应的共享金。已领取的部分,以下简称“已得共享金”。

(2)若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可得共享金”大于“已得共享金”,则大于部分在当年度末由学校一次补足。

(3)若教职工退休当年度“已得共享金”大于“可得共享金”,则大于部分在该教职工退休金内扣除。

5、本办法只适用于在法定退休日之前能坚持上班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6、教职工在退休当年度的工作期内如有病事假,则可得共享金原则上减少,具体办法同一般正式教职工一样。

7、退休教职工可得正式退休后一个月的课时工资。

8、2007年退休教师,按照老办法处理。

 

六、退休教职工共享金享受办法

退休教职工共享金享受办法

1、退休教职工从领取退休工资起,享受退休共享金

                

 

 

2、全年退休教职工共享金标准由学校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指示精神和校情另行制订。

3、尚未退休的从领取退休工资前两年起,每月发放100元补贴(计2400元)。

 

七、实物福利

上海市罗店中学关于笔记本电脑的配置及管理办法

为促进师资队伍专业内涵发展,学校决定为教师配置笔记本电脑,进一步改善其工作、学习条件。据此,特制订本办法:

1、配置笔记本电脑的对象范围:

(1)、2007学年度在编在岗教师编制人员。

(2)、行政职务在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以上的干部。

2、配置笔记本电脑的操作

(1)总务处负责新配置笔记本电脑的采办;

(2)总务处责成校产保管员做好完整的财产登记,并当面开包发放。接受对象必须签字后领取;

(3)当场验货时发现有问题的,由总务处负责与供应商联系解决。

3、配置后笔记本电脑的管理

(1)笔记本电脑的产权归学校,使用权属于配置对象个人;

(2)按本办法配置给个人的笔记本电脑的使用寿命暂定六年,满五年后,由校产保管员负责做好报废销账手续;

(3)使用者必须爱惜学校财产,妥善保管好配置清单上所有物件,避免非正常性损坏;

(4)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或损坏或遗失,责任由使用者自负。

(5)正常退休和组织调动而脱离与学校劳动关系者在离校前须到总务处办理配发笔记本电脑的报废手续。

4、配置后笔记本电脑的收回

(1)凡不属于正常退休或组织调动而脱离与学校劳动关系者,受配的笔记本电脑必须交还学校;

(2)回收名单由校人事干部开列,交校产保管员。校产保管员向有关对象发出书面的回收告知单,明确具体的回收截止期。

(3)本条第(1)款对象,只有办妥一切规定的离校手续,包括归还笔记本电脑,才能办理相关劳动关系的转移;

(4)本条第(2)款对象,未能在总务处规定的回收截止期内归还,则由总务处按原价在其课时工资或共享金内抵扣;

(5)回收中若有附件短缺、主机非正常性损坏等情况,则由总务处裁定赔偿额度,由原使用者赔偿;

(6)回收的笔记本电脑,由总务处做好调配,物尽其用。

5、附则

原《笔记本电脑使用的暂行规定》(2005.2)作废。

 

八、其他

(一)、罗店中学在职教职工子女学费减免办法

罗店中学在职教职工学费减免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范围: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子女在我校就读学习,减免部分学费。

条件:必须是我校计划内招生的在编学生。

减免额度:每学期学费的三分之二。

(二)、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

非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

1、从2007年12月起,非编人员人员劳动合同与宝山区道伟人力资源公司签订。

2、目前校非编岗位月工资如下:

 

序号

岗位

用工性质

工资

1

出纳

非编

2210

2

档案员

非编

1254

3

实验员

非编

1200

4

资料员

非编

2145

5

宿舍管理员

非编

1800

 

 

 

 

 

 

 

 

 

说明:宿舍管理员工资构成:基本工资900元,饭贴100元,双休日津贴400元,晚上值班津贴400元。

九、以上各项条例、规定、办法自教代会通过后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罗店中学

2007-12-22

 

聘任合同

 

甲方:上海市罗店中学

法定代表人: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罗新路707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甲方教师。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首次任教人员的试用期为  个月。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担任               工作岗位。

乙方职责: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根据教学管理需要依法合理地统一安排。

五、乙方的劳动报酬:

工资(按国家规定)       元人民币/月(试用期工资:         );

奖金:

福利待遇(包括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报酬的发放日期与方式:每月五日。如遇国定节日则顺延。

六、乙方的社会保险由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具体工作依法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八、聘任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或为乙方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可以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协议。

九、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依法对乙方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论作为对乙方聘任、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2,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3,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奖金或其他甲方管理权限内的经济待遇。

4,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校建设、社会服务及其他相关方面的优异表现决定给予乙方以表彰和奖励。

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事实的,甲方有权给予适当行政处分,乙方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聘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6,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需要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7,甲方享有合理、必要的日常教学管理权利。

十、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教师的各种权利和待遇。

2,乙方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有权根据自身的知识、技能开展和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或教学措施,但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除外。

3,乙方有权就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聘任合同,并不承担经济补偿责任: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4, 捏造、虚构、隐瞒自身情况的事实或伪造任教资格证件、材料的。

十二、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依《教师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的安排等文件经书面告知乙方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四、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就专门事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签章:上海市罗店中学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职工聘用合同

 

甲方:上海市罗店中学

法定代表人:住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自愿协商,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为甲方员工。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

二、乙方的工作内容:担任        。

乙方职责:

 

三、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所在地。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根据教学管理需要依法合理地统一安排。

五、乙方的劳动报酬:

工资       元人民币/月(试用期工资:         );

奖金:

福利待遇:

 

报酬的发放日期与方式:

六、乙方的社会保险由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七、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具体工作依法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并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

八、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或为乙方支付相应培训费用的,可以经双方另行协商,约定服务期协议。

九、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

2,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实际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奖金或其他甲方管理权限内的经济待遇。

3,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事实的,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分,乙方行为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甲方有权根据教学管理的需要制定合理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并要求乙方遵照执行。

5,甲方享有合理、必要的日常教学管理权利。

十、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除本合同约定以外的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各种权利和待遇。

2,乙方有权就学校管理等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依《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的安排等文件经书面告知乙方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就专门事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签章:上海市罗店中学               乙方签名:

日期:                                           日期:

 

二、学校行政其它规章制度

 “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校”制度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大举措,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从根本上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为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领导班子达成共识,把“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校”提到依法治校的高度。

二、制度上落实到位

1、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等,有较规范的听取意见的形式和形成决策的程序和公开的途径。

2、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重大项目的立项、大额物品的采购招标等有听取意见的形式和公开的途径。

3、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有听取意见的形式、决策程序和公开途径。

4通过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教代会等形式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激励机制,发扬、表彰教职工先进事迹,树立教职工先

进典型,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1、在连续多年获区文明单位称号基础上,争取上一个新的台阶;

2、校内争创文明处室的活动要有新意,要有实效;

3、教职工评先创优活动抓到实处。

四、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总结改进,使“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校”的方针真正成为领导班子决策、实施的出发点和全体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学校事业的自觉行为。

1、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教代会(闭会期间由民主管理小组)实施监督检查;

2、教职工民主评议校级、中层干部形成制度;

3、中层干部会议、党员大会、教职工大会、党派座谈会等形式要发挥作用;

4、设立校长信箱。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如下修订: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我校教职工有领导、有组织民主参与的渠道,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代会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二、教代会的基本职权: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内部校务公开审议和发布权。

三、教代会代表的产生和任期、权利和义务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教代会议题、提案应围绕学校教育教学这一中心工作及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来确定和提出。

五、学校各方面应认真贯彻执行教代会作出的各项决议。

六、明确教代会与学校党总支是被领导与领导关系;与同级行政领导是相互依赖、相互合作的关系,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与工会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七、教代会应视实际情况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调查研究制度,咨询沟通制度 ,检查视察制度,报告制度,立卷归档制度等。

工会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建立工会的正常化秩序,使我校工会工作实现民主化、群众化的同时,保证工会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

1、每年召开一次,由工会主席主持,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1)听取审议一年来学校工作报告,经费收支报告,工会工作报告;

2)教工提案的征集与答复;

3)开展对行政人员的民主评议工作;

4)推荐先进个人。

5)讨论决定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6)听取和了解教职工的意见要求、思想动向,接受会员的批评监督。

(二)校工会委员会

1、校工会委员会是学校会员大会的常设机构,是职工之家,由工会主席主持每月召开一次委员会。

2、会议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有关文件的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讨论月工作计划、总结;

3)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成立、修改和废止;

4)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意见,并向党政会提出建议;

5)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和意见要求;

6)讨论工会会员的发展、困难补助、经费预决算和经费开支;

7)召开民主生活会。

(三)工会办公制度

1、每周星期一召开工会办公室全体成员会议;

2、会议内容: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布置日常工作。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根据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教学工作,针对工会活动的特点,指出工会工作要求。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

1)广泛了解教职工意愿,结合我校实际拟出工作计划初稿;

2)收集各小组意见,提交校工会讨论;

3)征求行政意见,提交校党委会讨论审定的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布置工作任务。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工会办公室于本月初提出本月工作重点,责任到人,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度向工会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季度和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各小组每学期向工会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年度的工作重点。

3、教代会期间向会员代表报告上年度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重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制度、组织人事和重大活动安排等,要先上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决定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在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具有广泛群众性、代表性、确定职权和组织原则的,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管理体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管理学校的民主权利,它的决定、决议对全体教职工都具有约束力,具有很大的权威性。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常任制,由教育工会作为常设工作机构,可以保证它在闭会期间也能组织教职工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工作。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调动全校教职工的积极性,保证完成学校各项教学任务,沿着教育改革的正确轨道,把学校办好。

第四条  上海市罗店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接受学校党总支领导,按规定行使职权,开展民主管理工作,支持校长依法管理学校。

第二章  职权

第五条  教代会行使以下职权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和其它教学及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讨论和通过由校长提出的学校内部改革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工资调整实施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施行。

在全校范围内,审议学校的经费和教职工福利等事项,并就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出建议。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学校其他领导干部,并可以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

第六条  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校长依法行使管理学校的权利,协助校长开展工作。校长应当依靠教代会,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为教代会履行职责和开展活动提供条件。校长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研究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决议和提案,并负责领导行政职能部门予以实施。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七条  上海市罗店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所有正式代表均以教研组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原则上每6人选代表1人,在代表总数中教师所占比例不少于60%。当选的教职工代表名单应张榜公布。

第八条  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3年,到期改选,连选连任。代表受原选举单位教职工的监督,必要时原选举单位可以依照规定的程序撤换、更换或补选本单位的代表。代表资格:凡是享有公民权的本校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均有当选代表的资格。

第九条  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就大会的各项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3)   对学校和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   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   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3)   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   提高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  教代会可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领导干部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大会。列席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时由协商产生的大会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学校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应包括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教师代表应当占主席团成员的半数以上。

第十三条  教代会每3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需要处理的重大事项,有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或者学校党总支、校长、学校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以提前召开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大会;

教代会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有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教代会大会对审议、通过和决定的议案,可以根据需要通过相应的决议。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四条  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五条  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大会期间负责主持会议和各项活动;听取并反馈代表组审议意见;审议提交大会表决的议题、议程、决议和决定草案等;讨论决定以及处理大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六条  教代会的可以征集代表提案。提案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要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第十七条  教代会以相近年级组、相近科室为单位,建立代表小组选出负责同志。

第十八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以组织若干专门小组会召集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其任务是对教代会要讨论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整理核实有关提案;检查有关部门贯彻教代会决议和处理提案的情况,完成大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九条  召开教代会大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做好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征集和整理提案;提出大会方案和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报学校党总支同意。

大会闭会期间,组织代表组及各专门小组的活动,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及提案的落实。

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问题,可召集主席团人员会议讨论重大事宜的决策。

组织教职工代表的培训,接受教职工代表的申诉。

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学校教代会工作接受上级工会的指导和检查。

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和依法治校的重大举措,是完善和规范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校内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有效途径。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有利于保护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人翁精神,有利于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根据宝教党(2001)第14号“关于宝山区教育局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罗店中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认真组织学习,统一干群思想,充分认识“校务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将中央、市、教育局文件的学习列为校务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的重要议程,通过学习讨论,首先统一党政工和中层干部的思想,为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2、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会议的宣讲学习,提高全体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从而加大监督力度,提高办事透明度,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发展。

二、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明确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2、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基建维修、数额较大物品采购情况;

3、教职工“四金”拨交情况;

4、干部任免情况及评议中层以上干部情况;

5、学校考核、奖惩、课时工资分配情况;

6、主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7、教职工聘用情况及下岗分流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情况;

8、评优、评先进、工资晋升和评职称情况;

9、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三、确定校务公开的途径和方式:

1、重大事项通过教代会(或教代会常委会)和教职工大会公开;

2、一般事项可通过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大会、中层以上干部会议、教工座谈会等形式公开;

3、通过“校务公开栏”公开。

四、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小组和民主管理小组。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职责: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施进行全面领导、组织、监督和考核。

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职责:根据上级和本单位有关规定,监督校务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操作程序的正确性,并将意见反馈给领导小组。

名单:

组  长:

组  员:

3、校务公开办公室

职责:具体负责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名单:

主  任:

组  员:

4、民主管理小组

职责:职代会闭会期间行使职代会各项职权。

组  长:

组  员 :

五、以上实施细则,自教代会(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业务招待费使用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建设,为使校务公开实施规范落到实处、特制订学校业务招待费使用报告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和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业务招待费用。

二、明确业务招待费使用范围:上级领导部门、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兄弟院校领导的检查参观交流、办学项目洽谈、联合招生洽谈需要及其它必须支出。

三、明确审批权限:必需支出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分管校长审核,主管校长最终同意;规范报销手续:经手人、证明人、分管财务校长三方签字。

四、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少花钱,办大事”,开源节流,创造更多效益。

五、按校务公开实施规范规定,定期通过有关途径作出报告,接受监督并及时总结改进。

 

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罗店中学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学校民主决策制度。

一、成立学校校务委员会

组长:

组员:

二、学校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与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领导干部配置和调整;

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5、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校舍改建、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6、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7、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8、其它重大问题。

三、学校民主决策的原则

1、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四、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提出方案。校长或主管领导提出重大问题的实施方案。

2、校务会议讨论。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3、行政会议。对校务会议已经通过的议题,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4、广泛听取意见。

(1)、首先听取教代会的意见。对讨论的议题向教代会代表做实事求是的说明,让教代会成员对议题和议题的原因背景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表决。

(2)、然后听取民主党派的意见。通过党支部了解民主党派人士对议题的意见和态度。

(3)、校务公开。最后把议题进行校务公开。抓住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全面有序地公开。对每学年初的人事安排、教师职务评审量化考核办法、考核组和评审组成员的选举产生、中层领导的竞聘方案等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全面有序地公开。

5、意见汇总。将听取的各个方面的意见进行汇总梳理,为议题表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6、议题表决,做出决策。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重大问题会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部门外,还须报区分管领导。行政首长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五、保密制度

对校务委员会的决议过程及决议的事项,要严格保密。

六、学校民主决策重大事项的监督

1、党支部: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监督。

2、教代会:民主决策要自觉地接受工会和教代会的监督,积极实行校务公开,让广大教职工行使在学校当家作主的权利,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3、上级党政机关与领导监督:学校对重大问题的民主决策要自觉置于上级主管领导的监督之下。                                      

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为使本校校务公开制度得以顺利推行,现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关于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一、监督范围

1、本校《校务公开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

2、校务公开实施以后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

3、其他需要监督的情况。

二、监督机构

1、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2、民主管理小组

3、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监督形式

1、听取汇报,认真审议;

2、听取反映,调查核实;

3、查阅资料,质疑分析。

四、监督反馈

1、及时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馈有关讯息并提出处理建议;

2、向教代会或教职工代表汇报监督过程、结果;

3、必要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反映情况。

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让教职工直接参与管理,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特制订本校关于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重大事项范围确定

1、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

2、大型基建项目立项,大额物品采购指标;

3、重要职能部门干部任免;

4、创先评优,工资晋级;

5、学校认为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重大事项报告途径

1、党政工联席会议;

2、教代会常务代表会议;

3、教职工代表大会;

4、教职工大会;

5、中层以上干部会议;

6、党派座谈会。

三、重大事项报告监督

由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或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监督。

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根据宝教委(2001)14号《关于宝山区教育局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中“把关系到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予以公开”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制订关于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一、范围确定

1、教职工“四金”拨交情况;

2、教师“出课费”、行政人员“出岗费”情况;

3、教职工聘用情况及下岗分流等情况;

4、年终考核奖励情况;

5、学校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

二、报告途径

1、中层以上干部会议;

2、教职工代表大会;

3、教职工大会;

4、其他可行的途径

三、报告监督

由校务公开小组或民主监督小组负责监督。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教职工有更多更好直接参与学校管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途径,根据校务内部公开的内容,特制订本校关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一、评议对象

1、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全体中层干部。

二、评议内容

评议对象本年度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实绩、不足之处、新年度工作思路)

三、评议途径

1、每年两次教代会;

2、教职工大会;

3、党员民主生活会;

4、党派座谈会。

四、评议形式

1、评议对象述职

2、由教代会代表、各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代表评议打分。

五、反馈监督

1、由党总支负责人反馈局党委汇总的评议结果;

2、由党政负责人反馈对中层干部的评议结果;

3、由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教师申诉办法

总则:为了保障教师依法行使申诉的权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保障、监督学校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人员

适用人员为本校教师,即指本校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及本校其他在编人员。

第二条  适用情况: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师(以下称申诉人)对下列情形提出的申诉:

(一)    认为学校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规定的教师合法权益的;

(二) 不服学校作出处理决定的。

第三条 受理组织:罗店中学调解小组

第四条 成员组成:

由工会成员若干,其中包括至少一名民主党派人员,女同志一名组成。

第五条 权限范围 :

调解个人与学校组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矛盾的作用。

第六条 受理办法:

申诉人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项情形向学校调解小组提出申诉,学校调解小组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 30 日内进行处理。

第七条 申诉程序:

申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向学校调解小组提交的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被申诉(组织)人的基本情况;

(三)申诉请求;

(四)申诉理由;

(五)提出申诉时间;

(六)其他相关情况。

 第八条 申诉期限:

申诉人提出申诉,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0内提出。

因不可抗力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诉的,经学校调解小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如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学校调解小组可以不予受理。

第九条 申诉反馈:

学校调解小组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应及时告知申诉人。

 第十条 受理原则:

学校调解小组应当本着合法、公正、公平、及时、有错必纠的原则,保障本办法的正确实施。

第十一条 责任限定:

学校调解小组成员对教师提出的申诉不得拖延推诿。对故意拖延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领导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

受理申诉的调解小组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前,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第十三条

学校调解小组应当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调解小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变更原处理决定;

(三)撤销原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 

学校调解小组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并于30日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申诉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学校调解小组应当澄清事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假证、诬陷他人的,应当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申诉人如对学校调解小组作出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一经教代会通过即生效。

师德考核制度

1、加强师德建设考核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支书记、副书记、各处室主任、工会、年级组长等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

2、学校定期对教师师德表现进行考核。

3、师德考核在年末考核一次。

4、师德考核分自评和组室评议,二种方式进行。通过考核把教师分为一、二、三类。

5、师德考核结果与教师业务考核、评职、评优相结合。

6、教师的育人能力为师德考核的要求之一,通过师德考核,每年年按教职工总数10%比例评出师德先进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奖励。

7、师德考核范围为全校所有在岗教职工。

8、在师德考核中,对于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且给学校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教职工,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从重、从严处理。

教师师德规范细则

教师师德规范是教书育人的重要基础,也是对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市、区师德规范要求,树立学校良好形象,特制定上海市罗店中学教师师德规范细则,(简称“十个要”)。

1、 教师要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进修,学习时思想集中,遵守会场纪律,不做与之无关的事情。

2、 教师在上班时间要尽心尽责做好教育教学工作,无事不串办公室,不在教学区聚众闲聊。

3、 教师要精心备课,认真批改作业,进入课堂上课或监考时不准使用手机。

4、 教师要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早退,有事要请假,进入校门佩戴胸卡。

5、 教师要遵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不旷教,不随意调课,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不乱收费,每学期如实清退学生代办费。

6、 教师要尊重、关爱学生,对学生不讽刺挖苦,不歧视,不体罚和变相体罚,上课时间不准将学生赶出课堂,不能侵害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7、 教师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家长,不变相暗示家长或学生进行有偿家教,不向家长索取或收受财物。

8、 教师的仪表要整洁大方,不坦胸露背,不浓妆艳抹,校内不穿无袖衣服,不穿无跟凉鞋,不在校园和教室里抽烟。

9、 同事之间要坦诚相待,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10、教师要诚实守信,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剽窃他人科研成果。

行规示范校教师师德要求执行细则

一.全校教职工在完成本岗位工作的同时,人人都要是教育者,要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真正做到教育学生人人有责,在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行为品德养成教育方面形成全校教职工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积极参加升国旗仪式,升旗全过程中脱帽立正行注目礼,认真听国旗下讲话,讲话结束应该鼓掌致意。

三.在认真完成学科、活动课程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所有任课老师均应主动配合班主任,抓好对学生的学风教育,学习方法指导,既要鼓励尖子生脱颖而出,又要立足于全体学生的提高。要热情关心学习困难生,给以科学的指导和耐心的帮助;关心家庭生活特困生,给予热情的关怀,对在校生业余辅导(包括借读生)一律不准收取报酬。对正式学籍生和借读生一视同仁。

四.严格热行学校课堂礼仪常规,教师对学生起立行注目礼要认真还以鞠躬礼。重视课堂组织教学环节,不提前上课,不拖堂,不占用全校讲话时间做其他事情,在班主任不在班的情况下,主动承担组织学生认真听讲话,做眼保健操活动。

五.认真填写教室日志,反映问题客观公正,特别是对课堂上出现的问题,要不循私情,实事求是给予等级评定。

六.坚决取缔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妥善处理课堂违纪学生,不准罚站,赶出教室,惩罚性劳动和惩罚性加倍补交作业等。如有严重违纪学生及时向政教处反映,不得擅自停课。(学生因违纪停课检查教育,批准权限两节内由政教主任批准,两节以上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长批准。)

七.课上课下坚持使用文明用语,尊重学生,禁止使用讽刺、挖苦和一切有损学生人格和造成不正常心理状态的语言,课堂教学和课下对学生谈话一律使用普通话。

八.学生对老师打招呼、行礼教师要还礼,还礼的方式可以点头示意,也可回问“同学好”、“同学早”,态度真诚和霭可亲。在办公室辅导或与学生个别谈话,如时间较长,一般应让学生坐下。对学生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定的文明礼貌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加以教育和纠正。

九.教师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尊重,坦诚相见,特别是青年老师要虚心向老教师学习,大力提倡开展师带徒,一帮一活动,提倡开展谈心活动,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遇到个人不好处理的矛盾,要依靠组织解决,坚决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十.老师、职工都要主动支持所在学校、年级,处室负责人的工作,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地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热爱罗中,增强集体主义观念,人人为创建优秀学科,年级,处室和全校的荣誉做出自己的贡献。

十一.不断提高法制观念,遵纪守法,特别是对学生装提出的纪律要求,凡与老师有共性的条款,教职工应带头严格遵守,做学生的表率。大型会议、在楼道内、在学生面前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下班后如有值班任务不喝酒。

十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按时主动做办公室卫生值日,公用品、试卷作业码整齐,定期参加卫生扫除,未经学校批准不把家庭大件用品拿到学校存放。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组织学生大型活动,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遇突发事件,冷静处理,把保护学生放在第一位。

十三.要注意教育好自己的子女,特别是经常来校活动的子女,爱护学校校园环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罗中学生不准在教学楼和校园吃零食一项,对教工子女放宽至只准在父母本人的办公室内食用。

十四.衣着整洁,举止端庄,符合教师身份,严格执行上班不配戴戒指、耳环、项链的规定,除工会组织节日庆祝活动外,上班时间不化浓妆。男同志一律不留长发(不压耳、不压领)女同志长发要经梳理不披肩。

十五.重视家庭教育和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做家长工作注意方式方法,不利用家长关系谋取个人私利,不允许使用学生为个人家务劳动。

重大决策议事制度

为发挥校党总支集体领导作用,正确执行校长负责制,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不断提高学校行政班子的工作效率,确保校内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党支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范围

1、学校的教育理念,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目标,事关学校发展的长远规划和阶段性计划;

2、学校党、政、工、团建设的重大事项;研究决定学校办学方针和建设发展的指导思想,审定学校发展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就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3、教育教学重大改革方案和意见;

4、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调整,干部的选拔任用,人事安排及人事制度的改革意见。

5、书记、校长等领导代表学校党总支行政所作的重要讲话或报告等重要文件。

6、学校建设,后勤管理,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

7、对突发性大事的处理意见;

8、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9、推荐评选市级以上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教职工晋职、晋级及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项。

二、议事程序及规则

1、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党委会议人员为书记、正副校长、工会主席、等校级干部;特殊事项参加议事的人员可扩大到中层中在职干部。会议须有党总支及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半数以上的人员参加才能召开;讨论重大问题、重要文件和干部任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举行;每项决定须获半数以上人员的同意为有效。

2、会议在决定重大问题时,应实行表决制。表决采取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和口头表态三种方式。议事人、委员因故缺席,由书记、校长或委托有关人员事先征求意见,会后通报情况。

3、党总支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提出,党总支书记审定。提交党总支会议的议题,须提前预告党总支委员并提供有关材料。业对于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之前进行必要的调研论证推行质询制度和论证制度,在充分听取各种意见后,再形成书面议题提交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4、会议应由校长办公室准备,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每项议题都应形成决议,重要决议应当形成正式文件或纪要。参加会议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组织未正式公开之一前,会议人员及列席人员不得以作何形式泄露。

三、决定执行与督查

1、议事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人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议事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决定形成后,每个成员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或向学校党委,行政反映,但在思想和行动上不得拒绝执行集体决定。

2、校党总支,行政会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落实。明确同部门负责的由党政办公室传达并予以督查。

四、议事时间

原则上每月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讨论下月工作计划,总结上月研究布置工作执行情况。特殊情况下,此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当书记,校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增加会议次数。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扬党内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党外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2、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学校党政工团工作计划;

4、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有关人事调动、调整,干部的推荐、培养、使用和管理监督,干部培训、考核、任命、免职;

6、干部职工的津贴、晋级晋职、评优表模;

7、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院务公开工作;

9、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职工干事业的思想,让干部职工参与学校事业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的制定,参与决策,实现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化。

1、沟通信息渠道,采取设立院长信箱、建立院长接待日、个别谈心、召开征求意见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干部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尤其是在学校重大决定形成之前,要几上几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2、定期召开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走访为学校事业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的老领导,使他们的建议和经验得到借鉴和发扬。

3、坚持每年召开1-2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院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

4、大力推行院务公开制度,通过召开各种会议、设立院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院务、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职工意见,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对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要落实专人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以求得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职工意见;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在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行政人员值班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安全和稳定,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制订本制度。

一、行政值班时间:

第一天晚上18:00——第二天下午17:00

二、行政值班人员职责:

1、行政值班工作由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担任。

2、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承担日间值班工作:早上7:00在校门口监护学生的出入安全,中午11:50——12:15、下午17:00——17:30分别在学生食堂值班,上午和下午分别在校园巡视一次。

3、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承担夜间值班工作:

①在当天夜自习期间至少有三次巡视,检查夜自习值班教师的到岗情况;

②夜自习结束之后,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在主要通道进行巡视,督促学生及早地回到宿舍就寝,对夜自习值班教师的住宿情况作好记录;

③第二天早晨6:20之前,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到达操场,如当天气候不宜出操的要及时作出决定并通知师生。

4、行政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在学校值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以便夜自习值班教师的联系。

5、行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处理突发、紧急事件,一旦有影响到学校安全和稳定的事件必须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6、行政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准确填写日间和夜间的值班记录。

7、行政值班人员须按时上下班,有事须提前请假,以便临时安排值班人员。

8、行政值班人员无故旷缺、迟到以及有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先在行政会上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扣除值班津贴。

9、对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的行政值班人员,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学校党总部规章制度

党总部工作会议制度

一、支部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事项,书记可随时决定召开。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实施意见和措施;

(2)研究部署年度或阶段性重要工作;

(3)汇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和人员的思想状态;

(4)需要讨论研究的工作事项和决议。

三、总支会由书记主持,因特殊情况缺席,可委托主持召开。

四、对决策重大问题,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总支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按有关规定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把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制度作为党内立法来遵守。

二、会前要作好准备,确定好主要议题,做到有的放失。

三、支部成员除按规定参加支部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缺点,加强团结。

五、对民主生活会摆出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进行跟踪调查。

六、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

二、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评议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三、民主评议以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政治素质为目的。

四、评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实效,不走过场,严格按照党员条件和评议标准,客观准确地评议每个党员。

五、按照规定,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

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制度

一、定期布置学习任务,并检查其学习情况。

二、定期谈话,入党介绍人每两个月,组织委员每季度找预备党员谈一次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三、定期汇报评议。预备党员每季度向党小组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党小组按季进行评议,个人汇报和小组评议结果分别填入预备党员考察档案。支委会根据党小组的评议,进行深入考察,以作为转正依据。

四、预备期满,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预备党员转正、延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与考察制度

一、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是做好党的组织发展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每个党员要关心积极分子的成长。

二、党支部建立积极分子名册,报局党委备案。凡本人有入党申请,经支委会讨论认可,即列为积极分子进行培养。积极分子的条件:

(一)具有共产主义的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

(三)坚持原则,服从领导,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

(四)钻研业务,勇挑重担,完成任务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要重视在优秀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列为培养对象的积极分子,要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的有关会议,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经常与其谈话,并指定两名党员负责培养教育。

四、党支部建立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记录培养、考察情况。对每个积极分子一般要有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期,党的基本知识考核合格,思想及工作表现等均符合党员标准后,才能开始办理入党手续。

党组织民主监督制度

一、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应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研究问题时,要畅所欲言,各抒已见,并严格遵守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搞一言堂、家长制。

二、加强组织观念,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属重大问题,支部必须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三、党支部必须按工作常规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征求广大党员对支部的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四、党支部负责检查监督全体党员,对违纪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错误大小,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五、支委委员与普通党员一样,定期参加党小组的学习和组织生活,加强与党员群众的联系,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六、定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七、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发动党内外群众,对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民主评议,对每个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科学的评定。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总的要求

中心组的学习,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思想同罗店中学的教育实际结合起来,按照区教育局党委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理论学习、统一行政班子成员的思想。抓住迁校的大好时机,加快我校发展的步伐。

二、领导机构及参加人员

1. 领导机构

组 长:党总支书记 孙鸿俊

副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沈旭壬

党总支书记是学校中心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中心组学习。

2. 参加学习人员

所有学校行政人员。

3. 秘书工作

(1)杨晓宾担任学习秘书,负责学习通知、考勤,并作好记录。

(2)由沈旭壬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提供学习资料,协助组长搞好中心组学习。 

三、学习时间和方法

1、学习时间

中心组每两周集中学习一次,每次不少于2个小时;每学期集中讨论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交流心得体会。

2、 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四、学习内容

1、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务虚与务实结合。

2、系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文选,学习各级党的组织的会议精神,宝山教育局党委下发的一系列文件精神。

3、结合学校发展,学习现代教育、科技、管理、教育法律等方面的知识。

五、考勤与考核

加强考勤、考核,每次学习组织委员进行严格考勤,一学期定期检查一次学习笔记。 全体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切实保证学习质量和学习效果。

     考勤每学期缺席2次及以上的,考核降一等。

                            

党总支统战工作制度

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党的领导和四项基本原则是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是合作共事的关系。统一战线工作是我们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重要部分。罗店中学党总支紧密团结校内各民主党派人士,积极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善于运用统一战线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服务,推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展开,为构建和谐校园、安全校园、健康校园共同努力。

一、罗店中学现有民进支部。学校民主党派人士现有6人,都是学校的一线教师,分别在不同的教育教学及管理岗位上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党总支重视学校的统战工作,学校党总支书记亲自挂帅,副书记主抓学校统战工作,有力地保障了学校统战工作进一步推动和开展。

三、党总支关于学校统战工作的具体实施措施。

1、有关学校发展的重要规划、重大举措、重要人事安排等找相关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主动听取和认真研究他们的意见。

2、鼓励党外人士就学校的改革、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使他们知情出力,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3、党总支坚持每年利用传统节日以茶话会、恳谈会等形式进行座谈。同时,党总支参加民主党派每年的民主评议总结会议,对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工作给与指导性意见。

4、通过一定的场合及方式,及时向民主党派人士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内容,共同做好学校工作。

5党总支通过多种形式,与学校隔民主党派人士进行谈心,并要求下属各年级支部关心本部门的民主党派教师,及时沟通思想,搞好本部门的工作。同时,邀请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学校党总支组织的新相关活动。

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研究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发展、转正。

3、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围绕上级党委确定的主题,精心组织学习,汇报党员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坚持党性原则,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开展批评教育,解决问题,团结同志,干好今后工作。

4、党课,每半年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重点是: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新时期党的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中特理论、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法规;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等课程。                                  

 

四、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学校教学管理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是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考核教师的执行教学的重要依据。

师德要求

1、 要注重个人仪表,要衣着得体、端庄大方,注意首饰佩戴。

2、 上课时不会客,不接电话,严禁抽烟。

3、 增强服务意识,严禁把学生赶出教室,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学要求

(一)、备课

1、课前有思考、有思路、能说课。

2、不同阶段的教师(新任、成熟、优秀)可有不同的备课要求,教案可因人而异,教案要留有空间、注重实效。

3、备课要做到“五有”、“五备”:“五有”指有课程标准、有教材、有学生、有差异;“五备”指备学生、备目标、备过程、备方法、备检测。

4、集体备课每周大于一次,主要内容包括:交流对教材,教学的分析,确定统一的 单元目标要求,确定教学重点、难点,规定统一的单元练习及统一的单元进度,交流解决难点的办法及确定统一的单元测试题等,备课组长要做好集体备课记录。

(二)、上课

1、要明确把握学科总的教学目标:以思维为核心,能力为目标兼顾情感发展。具体的课时教学目标要明确“三维”: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2、教学目标上,要倡导学生的多元发展;教学对象上,尽可能针对学生实际进行。教学内容上,要充分利用课程资源与教学资源;教学方法上,灵活选择与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现代教学手段。

3、课堂教学不应该是简单的知识传授与记忆过程,而是“体现自主、创设情况、引导研究、注重过程、指导方法”。

4、教学要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以思想为核心、能力为目标的思想,要激发学生思维、主动学习、学会学习、形成良好的思维品质。

5、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要以学生思维活动的 质量作为衡量课堂教学质量与效率的标准。

(三)、课后反思

1、教师对教学行为要经常进行反思,通过课后自我评价、自我诊断、总结成功与不足,寻找问题,以便改进提高、促进专业能力发展。

2、从三个方面进行反思:教了什么、怎样教、教得怎样?学生是否获得知识,是否会用知识。

3、提倡写“教后笔记”:(1)写成功之处;(2)写不足之处;(3)写教学创新与改进意见。

上课常规

 

1、 必须严格按照课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调动课时。

2、 必须按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3、 严格调课手续,因工作需要调课的教师要提前一天报教导处审批,因病或私事请假的老师要调课上报教导处审批,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不允许私下调课。

4、 上课铃声响后,教师走上讲台,值日班长喊起立,教师、学生互敬意。

5、 努力创设和谐的课堂人际关系和宽松的课堂氛围,不允许侮辱学生人格现象出现。

6、 教师组织教学要严密,授课要用普通话,语言流畅。

7、 教师课上讲课要关注学生,关注学生注意力,切实提高教学实效性。

布置作业

1、 布置作业要科学、合理、适量。必须从一般学生水平出发,可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布置不同的作业量,不搞“一刀切”。

2、 要注意学科之间平行和学习阶段性的教学内容,布置不同的作业量。

3、 作业要精选,不搞题海战术。

4、 教育学生按时按量独立完成作业。

5、 要注意指导学生作业方法,并辅导有困难的学生。

个别辅导

1、 平时学生提问应耐心指导和解答。

2、 个别辅导要有全局观点,随时注意照顾其他学科学生的作业负担。

3、 辅导方式可以下班辅导、解答问题、指导自学。

4、 辅导时不得占用其他学科教学时间,不允许把学生拉出去辅导影响其他学科上课。

5、 提倡无私奉献,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或推销教辅资料。

作业批改

1、 学生作业教师要认真批改、批改作业要从讲求实效出发,一般应全批,也可以检查后重点批,做好练习讲评。

2、 提倡面批,功夫放在指导与讲评上。

3、 对抄袭作业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

4、 作业批改要规范,要注明错误原因,注明批改日期,并要求学生订正。

5、 学生订正题目必须批改,若作业中出现普遍性问题,则教师要及时反馈、纠错。

听评课制度

一、听课听什么

听课要听教学目标、教学活动、问题设计、板书效果、关注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

1、 评价课时教学目标立意。

2、 观察重点、难点的设计。

3、 观察板书及教学媒体的运用。

4、 关注教学过程如何展开。

5、 记录学生的学习活动与教师的教学活动。

6、 关注问题设计、练习设计、及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二、听课节数

原则上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16节以上,青年教师30节以上。

教导主任20节以上,分管校长10节以上,校长10节以上。

三、听课有关规定

1、 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一节校内教学公开课,教研组要组织好听、评课活动。

2、 听课要注重实效,听课教师要利用课后与授课教师交流,采取适当方式把教学建设反馈给上课教师,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3、 各教研组每学期围绕组内课题,相互听课,有目的、有组织的进行评课活动并作好记录。

4、 听课后按《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听课进行认真评议,指出优缺点,提处自己的见解和建议,并对照标准打分。

 

罗店中学师资帮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贯彻学校教学工作指导思想,针对目前我校师资实际状况,切实抓好与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发挥骨干教师教学优势的辐射功能,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适合我校的师资帮教试行办法。

二、带教老师的条件

1、思想先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与使命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

2、熟悉教学规律、方法,具备较先进的教育理论、教学理念、科学的教育方法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具备丰富教学经验和指导、管理能力;

3、带教老师必须是高级教师或区有一定知名度的或教学实绩突出的或教科研能力突出的在岗中级教师,带教教师教龄达10年及以上。

三、带教老师的职责

1、师德、学风、教风的带教;

2、工作态度与责任意识的带教;

3、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管理的带教;

四、带教教师的确定

1、符合条件的老教师自愿申报。教导处和校长会议审定。

2、原则上有自愿要求被带教对象的申报者优先考虑。

五、带教老师的工作要求

1、备课:

带教老师指导新教师备课(包括新授课与复习课)每学期至少15次,重点是教学目标设计、课堂教学构思、教材教法的组织与处理、练习设计等,备课活动应做好相应的记录。

2、示范课:

带教老师的教学示范课每学期至少5次,示范教学要突出教学理念的更新与教学方法的选择,组织课堂教学的驾驭等,要突出示范目的和所解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听课、评课:

带教老师听新教师的课每学期至少15次,通过听课对新教师作教学上评价与指导,做好相应的记录。

4、命题:

带教老师对新教师在命题的意图、要求、难易度、能力要求等方面进行指导,通过指导,新教师应能独立命题,如完成阶段测试、期中、期末考试命题等,并做好相应的指导记录,新教师必须按要求独立命题2次(包括命题意图、原则、考查各方面具体要求等)。

5、每学期期末完成指导小结1份,并上交带教手册(包括听、评课笔记本、带教指导记录)。

6、关心:带教老师应该关心被带教教师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及时为被带教教师排优解难。

六、被带新老师的工作要求

集体备课活动至少15次,听、评课活动不少于20节,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每学期上交试卷命题2份,期末完成结对工作体会1份,有质量教案1份及校内教学公开课1节。

七、考核标准

(一)、带教教师

1、全部完成带教老师工作要求(以书面资料为准);

2、所带教教师的教学实绩明显提高;

3、所带教教师在区域以上教学评比中获奖或学校组织教学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

4、所带教教师在区级或片级的教学公开课得到好评;

5、所带教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明显得到提高。

八、考核部门

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每学期末由分管校长审核。

九、带教老师的待遇

1、带教教师津贴

按“带教老师的工作要求”,能完成规定工作量的,一次性津贴500元,报酬每学期末发放。

2、带教教师的奖励

若在本年度内按本方案中制定的考核标准所列要求出成效明显的指导教师可嘉奖,嘉奖金额500—1000元;具体由校长会议决定。

十、被带教教师的义务和权利

1、若确立帮教关系后,不按带教老师要求完成本办法规定工作的,将在转正、晋级、晋升、评优和培养等方面受到影响。

2、被带教教师有权向教导处提出中止帮教关系。

十一、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在校长室。

学籍管理制度

入学与注册

1、学校最迟应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须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册者,应向学校请假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除不可抗拒的正当理由外,视作自动放弃学籍资格。

2、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为每一们在籍学生编制学籍号。

3、在籍学生每学期应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两周不注册者,作旷课处理。

4、学校应主动关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指导学生家长按有关帮困助学规定,申请属地政府给予的资助,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5、班级学额不得超过市教委规定人数。

转 学

适用对象

1、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高中学生申请回本市就读,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经测试后,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落实,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本市范围内高中学生一般不转学

3、学生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转学。

申请办理过程

1、申请转学手续应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办理,最迟不得超过开学第一周。因市政动迁等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2、申请转学须提供学生的户籍证明、原校开具的转学联系单、学生成长记录册、健康卡、预防接种卡和学籍卡复印件,高中录取材料等。

3、学生或监护人应先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由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转学申请经转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核准并安排落实后,再到原校开具“转学证明”,办理转出、转入手续。

4、学生联系转学未落实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转学证明。

5、本市学生转学,接收学校应将其编入原就读年级。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学校可按其实际文化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借 读

适用对象:

借读生是指非本市户籍、但具备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条件的学生。即本市蓝印户口;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适龄子女。 

1、借读申请人居住地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借读申请,落实就读学校。

2、借读申请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一周或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办理。

3、借读申请材料为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及学生的学籍证明。

4、借读学生在学校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课外活动、帮困助学等方面,与本市学生一视同仁。

5、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子女可根据当年招生政策的有关规定,申请报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进人才子女,在语言适应期(3年)内报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已在外省市就读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学校在有学额的前提下,由学校对其进行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由学校报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接受其借读。

6、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海外华侨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学生在本市就读,按有关规定办理。

考核与评价

1、学生应参加学校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册。

2、评价要体现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发展性评价的导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整体素质提高和身心健康发展。

3、根据《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社会实践表现,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研究型课程学习及担任社会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4、考核评价要关注、发现学生成长过程中变化、进步,重视对学生的日常评价,全面、准确、科学的评价学生,评价结果不张榜、不排名次。

5、学业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学生的期中学业考核,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确定需考试或考查的学科。期末评价具有阶段总结性评价功能,每个学科都要进行,考试或考查科目按《课程标准》规定执行。

6、学期总评按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综合评定。

7、学生学年总评按两个学期考核评价综合评定。

8、学生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及以下的,应准予补考。补考时间应事先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9、学生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采用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家长、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10、学业评价结果根据《课程标准》规定和《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中的具体要求进行记录,日常评价、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的记录方式要一致,便于学期、学年总评。

升 级   留 级

升级

1、各科成绩学年总评全部及格。

2、学年总评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和其他学科中各有1门不及格。

留级

1、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达5门以上。

2、学年总评不及格学科在4门以下的,经补考后,语文、数学、外语学科中有2门不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中有1门不及格,其他学科有2门不及格;或不及格学科达4门的。

3、自主拓展(选修)课程学习未不达到规定学分;或社会实践活动一学年无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4、毕业年级不设留级。

跳 级   免 修

跳级

1、学生综合素质表现突出,学业成绩优异,已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全面考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2、跨学段跳级的学生须参加毕业考试和高一学段的统一招生考试,并达到相应的标准。

免修

学生学业成绩优秀,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某一学科已达到更高年级的学力程度,由学生和家长提出单科免修申请,经班主任、任科老师和教务处审核,报校长批准,可以单科免修。

毕 业   结 业   肄 业

毕业

1、修业期满,各科总评及格;或语文、数学、外语3门及格,其他学科有1门不及格;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实施学分制学校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且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综合评价合格的,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3、应届高中毕业生名单由学校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统一颁发高中毕业证书,并报市教育行政职能部门备案和上网公示。

结业

修业期满,不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

肄业

学生学完三分之二以上课程中途退学或休学期满未复学的,发给肄业证书。

证书遗失

学生证书遗失,可向原证书颁发学校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可为其出具学历证明。

休 学   复 学

休学

1、学生因伤病无法继续学习或连续病假3个月以上的;因出国探亲或自费留学等原因需暂时中断学习的可申请休学。

2、由学生和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出国护照等)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核准后发给休学证明。

3、学生因病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须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由其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经学校核准后或继续休学。

4、因伤病休学的,一般不超过3年。

5、因出国探亲等原因休学的,初中保留2年,高中保留学籍1年。

复学

1、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提前复学的,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因伤病休学的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批准,即可复学。

2、学生休学期满复学,或经核准提前复学的,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业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习。

退  学

适用对象:

1、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慢性疾病长期休学,不能坚持正常学习(须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

2、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须有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3、学生出国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

办理手续:

学生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自动退学:

1、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

2、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按自动退学处理,由学校发给学历证明,证明上要注明“自动退学”字样。

奖 励   处 分

奖励

1、市、区县、学校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锻炼身体及参加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奖励可采取当众表扬、通报表扬、发给奖状(章)、授予荣誉称号等形式。

3、凡授予各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者,均需学生民主评议推选,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讨论通过,并在学校和社区张榜公示。

4、对学生的奖励,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档案和本人档案。

处分

1、处分一般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2、学生在校期间被司法部门判刑、劳动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间,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可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3、学校对犯错误的学生应加强教育,促其认错悔改;必须处分的,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处分适当。

4、学校对学生做出处分决定前,要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处分结论要同学生本人及家见面。

5、学生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或学校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

6、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须经校务会议或行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处分,除上述手续外,还须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7、学校要加强对受处分学生的帮助教育。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在一学期后,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1年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撤销其处分,撤销处分的权限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相同。

8、已撤销的处分不进入学生档案。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不予毕业。

9、解除劳教或刑满后需恢复学业的学生,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学校可同意其试读一学期,试读期间表现好,未重犯错误,由学校报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确认,恢复其学籍。

学 籍 管 理

1、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学籍管理制度,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及时将学生各学段德、智、体诸方面的情况(包括入学注册、学科评价,拓展型探究型学习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社会工作表现,奖惩记录,体质健康状况和学籍变更等)完整、正确的分类归档,并要落实信息安全措施。

2、学校应允许学生查阅本人的学籍档案,保障学生对自己学籍信息的知情权。

3、新生入学后,学校应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信息采集,指导学生按时申领社保学籍卡。

4、《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是学生升学、转学的依据之一,学校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实施,具体记载工作由班主任牵头管理,每学期分若干次组织有关教师、班级同学对有关的栏目作出评价并记载,定期(一般四至五周)发给学生、家长交流,每学年结束,发还学生保管。

关于出具学历(成绩)证明规定

一、在校生的学历(成绩)证明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详细写明理由、用途,经班主任签名后,交教务处审批,最后查阅学生档案后,按实际情况办理。

二、历届生的学历(成绩)证明

历届生需持有效证件,到教务处,经核实、查阅学生学籍卡,按实际情况出具证明。

1、对办理出国公证的学历(成绩)证明,一般只出具中文证明,如需英文证明,必须根据教务处出具证明的内容,中英文对照,按规定格式打印,经核对无误,才予以办理。

2、对办理国内用途的学历证明,问清用途后,按规定办理。任何违规要求一律不予办理。

三、出具的学历(成绩)证明,应加盖学校公章后方为有效。

监 考 制 度

考试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严肃考风考纪是端正学风的重要措施之一,全体教师不得马虎从事,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

1、教师按监考表监考,如需调动一律通过教务处。如需请假要提前一天与教务处联系,并办理请假手续。

2、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试的监督工作,认真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提前15分钟领取试卷。组织学生有序的进入考场,要求考生将所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老师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等,并进行核对,发现书写填涂错误,应要求其纠正。开考铃响后,监考老师宣布开始答卷。

4、监考老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

5、遵守监考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嗑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抄题、做题、念题,不检查、不暗示考生答题材,不得擅自提前和擅自拖延考试时间。

6、在考试时间,不得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7、每科目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应当众宣布考试结束所剩时间。

8、考试结束铃声响后,监考老师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监考员检查核对考生所填写的考卷是否正确,试卷页数是否完整,并按顺序整理好考生答卷、答题卡等,送教导处装订、密封。并认真填好考试记录表。

9、发现学生作弊,先口头警告进行教育,对不听警告者,可将有关情节如实填入《考场情况表》,对违纪情节严重者撤消其试卷,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生考场规则

1、学生应以诚实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加学校规定的各种考试,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2、考前各班要认真清扫并布置好考场,做好考场内卫生清洁工作,桌坑朝前,黑板、墙壁无考试内容的标语条幅等。

3、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试场考试,取消该门考试资格。

4、考生进入试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以及修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生进入考场,即按规定对号入座。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作任何标记。

6、考生不准使用红色字迹的钢笔、水笔、圆珠笔答题,铅笔答题答卷无效,专用答题卡须用2B铅笔涂点,涂点要规范。

7、考生答题时,如遇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但对试题内容不得要求监考人员作任何解释或启示。

8、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离场时须将该交的试卷和答题纸等一并交出,不得带走。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9、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答卷等。

10、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安坐在原位,等监考人员按顺序收齐全部答卷后,才可离场。

实验室使用规则

1、学生必须端正学习态度,严格遵守实验规则,接受教师及实验员指导,如有故意违反本规则情况,将予以必要处理。

2、实验室为进行实验的场所,要保持安静,勿高声喧哗,勿乱丢纸屑,勿乱涂乱写,勿随地吐痰,废液、废纸、火柴梗以及破损仪器等物,均须投入规定处,不得随意抛掷或倒入水槽。

3、进入实验室前,教师应对学生讲清仪器性能和操作方法,以及实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注意事项,避免发生事故。学生实验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了解实验目的、要求、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

4、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次序就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准串组移位,不能随意玩弄仪器,以免损坏。不准向邻组借用仪器零件,以免影响实验仪器的精确度。材料药品应按用量数,不得多取,以免浪费。流体药品取出后一律不准再倒入,以免影响纯度。

5、实验过程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认真安装仪器。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实验数据,填写实验报告。如有不慎损坏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并进行登记,酌情赔偿或免于赔偿。

6、实验完毕,应将仪器、物品按原样摆入整齐。用过的玻璃器皿应洗涤干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并做好实验室清洁整理工作。

7、学校仪器设备、药品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出实验室,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8、离开实验室前各组组长检查本组实验情况,仪器安放妥当。向教师报告后方能离开实验室,不准个别同学私自提前离开实验室。

仪器室管理规则

一、仪器室未经实验员同意,他人一律不能私自进入,更不可以任意拿取仪器。

二、教师因教学需要使用仪器,必须通过实验员。学生实验,任课教师应在一星期前填好《实验通知单》报实验室。教师实验有所变动就及时与实验室联系。

三、实验员接到通知单后,应提前安排好实验仪器。并逐一将仪器检查一遍是否完好,如实验员无法按时提供仪器或缺少仪器应及时向教师说明情况。

四、实验时,实验员不得离开实验室,实验后要及时检验仪器有否损坏,如有应督促填写报修单,并及时加以维修。或填写好报损单并签字备案。

五、仪器室新到仪器及精密贵重仪器要通过业务学习共同研究后再行使用。为了保证教学需要,凡贵重仪器一律不外借。一般性的教学仪器和工具,可暂时借用,其前提为不影响实验室工作,但要办好出借手续,登记入册,借用教师必须签名。

六、外单位因教学需要借用仪器,在不影响本校教学前提下,凭单位证明,由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到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七、学生一律不得直接向实验室借物,科技活动需借用仪器,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应由负责教师向实验室办理借用手续。

八、仪器室应每周五整理仪器一次,每学期期终凡出借仪器、物品一律收回,以便整理维修。教工调离本校前应将借用仪器全部归还。

实验教学仪器出借制度

1、实验教学仪器是根据中学各科课程标准备的,是为教学服务的。因此,不能移作它用。一般情况下实验教学仪器(包括工具)一律不外借,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乱拖乱拿,贵重仪器一律不准外借。

2、如工作需要借用教学仪器(包括工具)可分以下三类分别对待。

(1)本校理、化、生任课教师,由于教学需要借用,须经教研组长同意,本人填写《仪器借用登记册》,当面检查,仪器守好后借用。

每学期结束必须归还,便于仪器室清点、检修。

(2)本校非理、化、生任课教师教学需用,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将附有批示的借条粘贴在登记册上)才能借用。学期结束必须归还。

(3)校外人员借用仪器工具,原则不外借,其他学校实验室由于缺少仪器借用,需带介绍信。由分管领导批示后填写教学仪器出借借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3、借出仪器,损坏、遗失,须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作出处理意见(赔偿、部分赔偿、修理后归还)。

4、既没填写《借用登记册》,又无填写借出借条,仪器外借,一经查出,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

实验室报损报废制度

一、每次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后,实验员应检查各类仪器,如有损坏,立即填写《实验仪器损坏单》,由任课教师签字。

自然损坏,易耗物品一般不赔偿,如有故意损坏,则责令检查并赔偿仪器的全部或部分价格,交校后勤部门开具发票。

二、每学期督促教师将外借仪器归还,给予清点、检修,如有遗失、损坏,责令填写报损单,交领导处理。

三、每年年终清点后,填写总的报废清单、登记册,易耗物品一般在登记册上注销(便于定购)无需上报。汇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经教研组长、校分管领导复查审核后,上报区仪器站批核后,在帐内注销。

四、耐久仪器报废后,应将其残留部分装箱封存,以便将来汇总后拆用其零件,修复仪器。

实验教学用品申购制度

一、学校实验室应定期添置实验教学用品,确保实验教学正常开展,添置实验教学用品应本着节约原则,从教学需要出发,事先制定计划,反对盲目采购。

二、购置范围:药品、材料、工具、易耗物品,以及少量急需使用的仪器,属中学理、化、生教学范围内物品。

三、每学期由实验室工作人员、任课教师、教研组长,根据本学期教学需要,列出需购物品清单,填写《教学用品申请单》。

四、坚持审批制度,采购物品须经领导审批,签字交后勤部门采购,购回后,有关实验用品发票需附申购单财务才能报销。

五、自购物品,一经验收,应立即登记册、入帐。

图书馆采编规则

一、更广泛、更完善、更科学地管理体制的采购图书的工作,采购必须到正规的书店,通过正常渠道,购书必须两人以上。

二、合理使用购书经费。

三、所购图书必须按照一定的比例,不同的种类科学搭配。

四、编目要按照一定的工作流程,实行全电脑化管理。

五、及时准确地做好新书长片和图书标签工作,编目要清楚齐整,醒目美观。

学生借阅图书规则

一、图书馆书库实行全开架借书,学生每人每次限借一本,参加读书俱乐部的同学可以借两本书。

二、每本书最长借期为二周,过期不还则停止借阅。

三、学生要爱护图书,勿使污损,不得在书刊上圈点、划线和撕页等。

四、借阅的图书如果整本书中有遗失或损坏其中一册的,应照整本书价赔偿,而其余几册仍归图书馆所有,珍贵的书按2—3倍赔偿

教师借书规则

一、教师可借本学科教学参考书10本,其它学科参考书5本,文艺小说5本,特殊情况,经教导处批准,可按需借阅。

二、每学期结束前将所借图书归还,或速到图书馆办理续借手续。

三、遗失或严重损坏图书的,一律师书价2—3倍赔偿,整套书中其中遗失一册的一律按整套书价赔偿。

四、未登记,编写的图书,一律不出借。

学生阅览室规则

一、阅览室提供学生在室内阅读,中午时间向学生全开放。

二、阅览课按初、高中排定的课表进行,倘有变动,要在两天前通知。

三、爱护室内书刊,阅览时书刊要平放,不宜折叠,不准在书刊上随意涂写或撕页。倘有遗失,严重损坏图书的现象,要接受教育,并照价赔偿。

四、室内保持安静、整洁。

 

资料室规则

一、室内各种字典、词典、辞海、百科全书、年鉴等大型工具书,只限本校教师在室内查阅,阅后归还。

二、如必须要借出,则需要经过校长或教导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但一周内必须归还。

三、若有遗失一般按书价3-5倍赔偿,整套书遗失其中一册的,按全书价的二倍赔偿。

四、保持室内安静,儿童不要入内。

专用教室使用规则

1、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专用教室时,必须先与管理人员联系,经同意安排后方可使用。

2、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在管理人员指导下,熟悉操作程序后方可上课,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管理人员必须使用后进行验收签单。

3、学生进入专用教室,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将零食饮料带入室内,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的指导与教育。

4、爱护室内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破坏,不允许带出室外,规范操作后,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无损。

5、管理人员要定期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

6、进出专用教室都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7、使用完毕后,管理人员必须进行验收签单,并切断电源,关门落锁。

8、凡违反本使用规则造成各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教育、纪律处分与照价赔偿。

文印工作条例

文印是学校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加强文印工作管理,做到有效节约、减少浪费是教学减负的一项要求,也是节约办公经费的一项措施,为此,特制定如下条例:

1、各备课组本着资源共享原则,试卷文印数量要有控制、有规划;对试卷要精选,切实减少浪费,尽可能利用好学生教辅书的作用,应当少印、精印。

2、文印试卷应采用双面印刷,充分利用好纸张,减少浪费。

3、文印试卷由备课组长到教导处签单,经教导处审核后,方可到文印室印刷,文印室要做好统计记录。

4、文印室的办公用品如油墨、蜡纸、纸张等用量要做好统计记录。

5、油墨、蜡纸、纸张等办公用品购买,由文印室提出申请,总务处签字,报校长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工作由总务处落实。

6、文印室应妥善保养好仪器设备,按规范操作。

7、文印室要做好试卷保管、保密工作,一般情况下无关人员谢绝入内。

8、每月一次统计年级、学科文印用量,及时上报教导处、总务处。

复印工作条例

1、专人负责复印、保管设备工作,其他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擅自复印。

2、复印范围:学校行政部门的文件以及因公需要的材料复印等。

3、学校行政部门和教师的复印必须凭教导处的签单同意后,方可到打印室进行复印。

4、复印工作要做好统计工作(部门、用纸数量)。

打印、文印管理制度

为规范打印、文印工作的管理,保证打印、文印的效率与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打印室、文印室的所有设备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和使用。非文印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打印、文印工作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和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二、打印(文印)工作人员负责文件、资料、试卷的打印、文印及复印工作。

三、严格履行打印、文印、复印审批手续。所有文件、资料的打印、文印、复印,须审批后安排打印、文印或复印。打印、文印工作人员有责任拒绝打印、文印未经审批的文件、资料。

四、打印(文印)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任务。对收到的文件、资料,本着先急后缓、合理安排的原则,及时安排打印(文印),不得延误工作。需打印(文印)的资料等至少提前2天交文印室,试卷至少提前3天交打印(文印)室。

五、严格按审批份数打印、文印及复印,按规定对印件进行详细登记,以便核算。

六、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文印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资料透露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文印室,不得在文印室随意翻看文稿、考卷等。

文印室工作规则(暂行)

一、严格按《复印一体机使用暂行规定》工作。

二、按《复印一体机使用暂行规定》所明确的职权签送,文印室凭签单核准后给予印刷。

三、文印室分年级、分学科登记印刷数量,每月底做好统计工作上交教导处。

四、确保重大考试印刷的质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准备考试阶段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五、外单位资料印刷一般不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室同意签字后方可印刷。

六、文印室要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文印室严禁吸烟。

复印一体机使用暂行规定

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复印一体机,更好发挥学校教学设备功能,特对复印一体机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复印范围和签发部门

1、各学科单元过关练习、测验卷、复习练习、提高班练习,由教研组长签送文印室李飞文老师处。

2、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试卷上交教导处,由教导处签送文印室。

3、教师教科研论文、公开课教案等需由学术委员会领导核准,签送文印室。

4、教师的个人资料的复印一般不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校长室审批,方可复印。

5、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需复印资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送文印室。

二、复印数量

1、各年级所印试卷量按本年级学生数核定,一般每班超2—3份。

2、各年级提高班所印试卷量按提高班人数核定,一般每班超2—3份。

3、教科研论文、教案等印刷数量,按实际所需要办理。

三、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执行。务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保证复印机使用质量。

办公室管理规章

为保证教职工有一个安静、舒适、有序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管理规章:

一、须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二、坚持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接待来校办事的同志、家长要讲究文明礼貌,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

三、工作日内不得打牌,不得大声喧哗,如需找学生谈话和接待家长可在接待室进行。

四、任何人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办公室,不得随意向窗外抛掷垃圾杂物。办公室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干净,各种办公用品要摆放有序。

五、爱护集体财产,对办公设备妥善保管,损坏公物要赔偿。不得随意开关本办公楼的电源总闸。尽量保护地板不被水浸,随见随擦,人人有责。

六、不能在办公室内寄存私人大型物件。

七、不能在办公室内对学生进行家教等有偿辅导。

八、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火、防盗和保密工作。下班后要关闭用电开关,锁好门窗桌柜。不得引领收废旧人员进入办公室。

九、安静、舒适、有序的办公环境人人向往,需要大家维护。办公室要有卫生值日制度。

关于“教辅资料”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若干意见

(修改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执行“市教委关于教师不得强制性为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文件精神。本着“三个一切”的宗旨。从教学实际出发,规范教辅资料推荐工作,特制定如下规定和管理办法。

二、学生教辅资料推荐工作的规定:

1、教研组长填写好“学科推荐申请单”上交教导处,教导处审核、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向学生推荐。

2、根据当前教学需求及上级教学部门关于教学工作要求与建议,原则上允许教师向学生推荐1—2本学科教辅资料,在学生自愿为原则的基础上个人征订。

3、学校任何人不得收取回扣。

4、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要严格把关,督促和检查任课教师有效使用教辅材料,并力避无谓使用学校油印资料。

三、违规操作的主要表现:

(1)不通过教导处、书刊管理人员,任课教师与书商直接联系,帮学生征订教辅资料。

(2)书刊管理人员不经过教导处直接与教师联系征订教辅资料,则书刊管理人员与教师双方均属违规。

(3)虽经过教导处、书刊管理人员审核,但教师直接参与征订工作的具体事务。

(4)征订的教辅材料必须要及时和充分使用,经调查教师不用或基本不用的也属违规操作。

四、违规操作的处理意见:

出现违规操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第十三个月工资和学校共享金,并取消当年度各项先进评比的资格。

教研组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加强教学常规建设,推进学校教学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制定好教研组长工作要求及考核办法,有利于推进学校教研工作建设,有利于规范常规管理,有利于提升师资队伍的质量。

二、教研组长职责及工作要求

1、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与常规工作建设

⑴每学期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求针对教导处工作计划与本组实际情况来制订,做到切实可行,突破难点、重在“研究”,措施明确,重点突出。

⑵每周切实做好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工作、坐班考勤以及政治学习考勤,负责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及时帮助指导薄弱的备课组或后进教师,填写好“常规检查反馈表”。

⑶做好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完成期中、期末教学质量分析报告。

⑷组织好教研组期中、期末两次命题工作,出好有一定质量的试卷,做好审核把关工作。

⑸教研组长期末完成本学期教研工作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完成情况)。

2、切实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⑴针对组内每个教师的公开课,要及时组织有质量的公开课评课、说课活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⑵每学期进行4次集体备课活动,可以分备课组进行,但要落实组织好,并做好相应记录。

⑶每学期组长2次(期中、期末)质量分析交流会及中期常规检查反馈。

⑷每学期组织召开2次理论学习讨论会(新课程标准、考试动向、学校改革方案等)。

3、重点关注组内青年教师培养,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资料积累。

4、教研组每学年组织一次校内学科竞赛活动(包括命题、阅卷、评奖)。

5、教研组要重视组内科研课题建设,有目的的开展课题研究。原则上每学年必须确立一项课题,上报校科研中心组。

三、考核方法

1、教研组长述职报告与本组室任课教师的测评。

2、检查工作资料,访谈组内任课教师。

3、常规工作考评

 

进一步加强备课组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作用,发挥学科组教师集体的智慧,发扬团队合作精神,实现教师间共同学习、相互交流、共享资源、共享成功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化,特别是青年教师的发展,从而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提高学校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要素

1、活动要求:

⑴、制定计划:

备课组长在学期初根据教导处计划制定备课组的活动计划,确定备课组活动的专题,确保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

⑵、四个保证:

备课组活动要保证时间(每周至少一次),保证人员(全员参加,市、区有教研活动除外),保证内容(明确任务),保证质量(讲求实效)。

⑶、资料积累:

备课组长组织好每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及资料的积累。

2、活动内容:

⑴、协调进度:备课组每学期在期初两次月考和期中考试后进行四次活动,统一进度;确定每次备课活动的主讲人。

⑵、集体备课:三步法

第一步,分析教材:备课组活动每两周一次,以教材章节(课)为单位进行分析,每次由一个主讲人提出初步方案,经集体讨论后确定统一方案。

具体内容为:理解和把握教学内容,确定课程三维教学目标及贯彻落实到教学过程中,分析教学重点和难点及突破,教学策略和方法的构想,教学“三感模式”及教研组课题的贯彻落实,习题的编制,收集资料,等等。

第二步,分头备课:在统一方案的框架内,各成员分单元或分课时备课,针对班级实际情况和个人的教学风格,制定详细周密的教学方案,体现共性和个性的和谐统一。

第三步,课后反思:及时撰写教学后记,对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的教与学的行为进行剖析,从成功的经验或问题出发,有针对性的、有探讨性的总结,并在备课组内交流,不断提高。

⑶、统一命题。组长统筹安排,备课组成员分工协作,做好周周练、月考、期中、期末考试的命题工作。除周周练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外,其他试题必须统一,且做好保密工作。认真做好四次考试质量分析。

⑷、专题研究。备课组每学期组织组内的教师围绕同一课题上一次研究课,紧扣组内的校本课题,明确研究方向,认真研讨,步步提高,形成组内一堂精品课。加强总结,写出一批优秀个案或论文。

三、考核评估

1、日常考核

⑴、教研组长每周检查一次,把检查情况上报给教导处;

⑵、教导处每月抽查一次,做好统计工作。

2、期末考核

学期末对备课组长进行考核,发放考核奖。

①备课组长自查(填写自查表)、自评(书面总结);

②教导处评定

3、考核表(附后)

4、奖惩:

一等:350元/学期(100分—85分)

二等:250元/学期(84分—70分)

三等:150元/学期(69分—60分)

 

学科质量报告分析制度

学校教学工作是中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学科质量报告分析是学校质量监控重要组织部分,为此必须对每次重大考试,如诊断考试、期中考试、期终考试,切实做好各层面的质量分析。

1、诊断考试的要求:

⑴命题工作由备课组长组织落实,教研组长审核;

⑵阅卷工作原则上备课组流水批阅,按要求做好所阅试题的主要错误类型;

⑶备课组做好学科质量分析,做到每道题得分情况统计、分析,并撰写书面报告(含考试情况分析、主要问题、教学改进措施);

⑷年级组长撰写年级分析报告,并召开年级组教师分析会、学生会、家长会,对年级教学从宏观上提出相应的教学对策;

⑸年级组联系人一起参与年级组教学质量分析活动。

2、期中、期终考试要求

⑴备课组做好学科质量分析,做到每道题得分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并撰写书面质量分析报告;

⑵教研组对本学科各年级质量情况,教师教学情况作出全面书面分析报告;

⑶年级组对各班级教学工作、管理工作、学生情况作出分析报告,并提出改进工作的策略与措施;

⑷教导处从宏观上对各学科、各年级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作出分析,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指导意见;

⑸分别召开各层面的座谈会,听取教师、学生意见,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3、每学期教导处对全校教学工作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

4、对毕业班教学工作每学年召开至少2次以上的研讨会,重点解决学科教学与学生管理工作。

5、每周通过听课及常规检查,及时反馈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罗店中学教师作业批改制度

一、作业批改总要求:

(1)各科作业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狠抓落实。作业形式可灵活多样,实行分层布置。[分基本题(必做)和综合题(选做)],对优生可适当增加作业量、难度等。对困难学生可适当减少。假日作业要适量。

(2)作业批改要保质保量,保证按本班人数收齐。全批全改,批改要有日期,有“√”符号,有评价,作文必须有旁批 眉批 错字别字要提示。

(3)次数以周课节次为依据,段考、中考、期考周除外。

(4)各科批改的作业次数。

语文:作文1次/2周,阅读、周记、随堂笔记/周抽查

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1次/节(作业)(英语单词默写除外)

政治、历史、地理:作业1次/周(作业和课辅累计统计)

二、检查及处理:

1、采取平时抽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每学期至少查4次。

2、对作业不能按要求批改的,一经查出,要提出批评。每期分两次综合评价。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

1.作业设置。要求:①课本作业题、资料中精选习题;②作业难度适当,份量适中,对不同水平的学生有不同的作业要求。③作业形式的多样,减少简单的机械抄写的作业。

2.作业辅导。辅导是针对班级授课制下,促进每一位学生发展的有效措施。要求:

①针对学生水平,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要面向学习困难的学生,同时关注尖子生的发展和提高,提倡多作个别辅导,多作学习方法上的辅导;

②辅导要贯彻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包括课前、课中和课后。指导学生按时、认真、独立完成作业,培养良好的作业习惯;

③辅导学生应耐心,鼓励为主,帮助学生树立学习信心

3.作业批改。作业批改是教师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了解教学质量和改进教学的重要渠道。①作业全批全改,批改须及时,重视反馈;

②分层次对学生进行作业评定;

③登记学生平时作业成绩;

④批改既要严格,更要正面鼓励引导,让学生养成良好的作业态度和习惯。

④部分作业允许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批自改、互批互改。

4.作业讲评

①讲评及时,时间安排适当;

②对学生作业中有创见的解答或典型错误,要做好摘录,作为教学资源备用。对错误原因要适时作出综合分析,提出应对的措施和办法;

③讲评形式多样,基础较差,能力较弱的学生,可采取面批辅导、学生互助等多种方式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错误,可组织全班学生展开讨论、以讲解的方式进行分析和纠正;

④有计划地进行优秀作业或教学实践成果的展评(每学期1-2次)。

罗店中学晚自习条例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晚自习的质量,创建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制定本条例。

1、遵守晚自习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

2、学生需在晚自习前请假的,假条需写明原因,并经班主任证明方可生效。如在自习时临时有事,应及时向值班老师请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3、晚自习时,不允许交头接耳、随意走动、随便调换位子。

4、晚自习期间禁止私自回宿舍,生病同学及时向值班老师反映情况,必要时告知家长送往医院救治。

5、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吃东西、听音乐、打电话、看与学习无关的书籍杂志。

6、认真独立完成作业,不抄袭,并做好各科的预习和复习工作。

7、晚自习期间不允许出黑板报、排练节目等影响学生自习的活动。

8、晚自习结束后值日生做好熄灯、关门窗、打扫卫生等工作后方可离开。

9、晚自习结束后,应及时依次走出教室和教学楼,禁止在楼道逗留、拥挤、打闹和推搡。上下楼梯应注意安全。

10、晚自习结束后禁止到操场等校园其他场所活动。

 

罗店中学夜值班老师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履行值班教师的职责,确保住宿生的安全,维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时间:

第一天晚上18:00——第二天上午7:25

二、值班教师职责:

1、每位任课老师均须担任值班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承担此项任务的,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批准同意后方可不承担值班任务。

2、值班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按时到岗。

3、值班期间,不得在岗位上做和值班无关的事情,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值班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当日行政值班说明情况,履行请假手续,并及时安排好当天的值班老师。

5、值班老师要注意发现事故隐患,如遇突发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

6、值班期间,值班老师对学生突发疾病要做及时救治处理,并陪同至治疗结束后将学生安全送回学校。

7、值班老师要协助宿管老师作好对住宿生的管理,特别是熄灯以后,对学生寝室发生的任何违纪行为都要进行制止并作出处理。

8、值班老师无故旷缺、迟到以及有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先在校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扣除值班津贴。

9、对因不负责任、擅自离岗、玩忽职守等造成重大事故的值班老师,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进行相应的处罚。

10、值班老师的住宿情况由行政值班领导及宿管处共同考勤。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一、出入管理

1、 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 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

3、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 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 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 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4、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 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 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 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2、 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3、 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 中心机房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 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 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网络中心使用规章制度

1、校园网系统涉及学校各个部门的信息资源和机密,要切实做到保护信息安全。

2、创建良好的校园网使用环境,禁止在校园网上炫耀编程技巧,禁止非法拷贝和下载软件,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3、校园网和网络资源,如系统程序、数据库、CAI课件、文档资料、IP地址等属学校所有,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不得下载拷贝复制占为私有,不得向外泄露传播。

4、预防计算机病毒,堵塞病毒传染渠道;外来软盘、光盘上的信息必须用病毒检测程序确认没有病毒后才能在校园网上传输使用。

5、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网络和计算机设备外借。

6、计算机网络资源由学校统一分配,任何人不准擅自修改网络、计算机等设备的IP地址设置,不准占用他人IP地址上网账号,IP地址仅限个人使用,不得转让。

7、讲究卫生,保持物品和环境整洁, 禁止在本中心抽烟,吃零食,高声喧哗。

8、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9、严禁将学校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用做任何商业用途。

10、严禁校园网用户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①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②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③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⑤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⑦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⑧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⑨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1、管理员及时处理各种网络故障。

12、凡违反以上规定的用户,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关的教育、赔款、直至纪律处分。

罗店中学校园网站管理制度

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2、使用校园网站的部门及个人都是校园网站的用户。

3、学校鼓励各部门及本校教职工、学生用户使用校园网站提供的资源。

4、网站用户必须按照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站提供的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站资源。

5、不得利用校园网站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一经发现,网站管理员有权删除不良信息,并对该用户予以警告。

6、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同意批准。

7、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

8、网站内容设置

(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

(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学校园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

9、信息发布管理

(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

(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

(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5)学校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学校分管领导终审签发,部门级栏目的上网稿件由部门主管领导终审签发。为确保网站内容的时效性,上网信息要及时更新。

(6)信息上网与网站运行的日常工作由网络中心技术人员负责。

10、信息内容审核制度

(1)、必须认真执行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情形出现,未经审核的内容不得向互联网发布。

(2)、对在本校园网发布信息的信源部门提供的信息进行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

(3)、对在BBS公告板等发布公共言论的栏目建立完善的审核检查制度,并定时检查,防止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言论出现。

(4)、一旦在本信息港发现用户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6. 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8.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9.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网络中含有上述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并保留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11、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为了处理工作中涉及的办公秘密信息和业务秘密信息,特制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规定。

(2)凡上网的信息,上网前必须进行审查,进行登记,“谁上网,谁负责”,确保国家机密不上网。

(3)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4) 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校保卫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中心采取措施,同时向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要积极推行论坛管理员负责制,论坛主持人经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备案。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 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各部门领导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教师计算机使用规章制度

为了全面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需要,将计算机配发相关的各办公室、教师和学校管理人员。为了更好地发挥这批计算机服务于教学和管理的作用,特对教师计算机管理、使用作如规定:

一、教师所用电脑属学校财产,使用者有使用的权利。未经学校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带出学校。

二、教师有管理好电脑的职责和义务。 教师在长时间离开电脑前,应退出系统并关机。使用完毕后要按照正常的步骤关机,不得强行的关闭电源。下班后必须切断电脑所有电源。

三、所用设备必须用于教学、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包括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赌博等)。

四、教师不得随意改变机内设置的任何参数(包括IP 地址);如私自更改参数,造成机器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网络系统混乱者,将追究其责任。

五、使用人是维护计算机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计算机的使用与维护。办公室的网线、交换机等公共设备由学校指定的教师负责管理维护。在遵守本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出现本人无法解决的故障时,应向学校电脑专管员提出申请,由专管员负责维护维修。    

六、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更改、损坏他人机器内的资料。因教学任务的变更,需要改变办公环境的,机器要随老师走。因工作需要,电脑需要变更机主,则由学校安排重新办理手续。 因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岗的,离岗时需交回原机。

七、为防止电脑病毒的感染,一般不随便使用外来光盘、U盘等;特殊情况则根据需要在确认光盘、U盘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教师在用机过程中应做好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工作,一旦发现所用计算机被病毒感染应立即清除计算机病毒,必要时可以请学校网络管理员协助予以解决。 注意信息安全,不在电脑上安装窃听、攻击软件,不使用别人的帐号、密码,不将本校网络资源内容擅自外传。

八、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维修工作及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1.管理不善,如碰撞、挤压等造成损坏者。

2.在计算机上擅自安装软件,引起计算机病毒、系统冲突等各类故障者。

3.自行打开机箱进行维修,并擅自增减硬件设备者。

十、本制度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学校信息技术组。

IP地址管理办法

1、为规范校园网所属IP地址的管理、分配和信息服务,保障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IP地址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我校目前的设备情况及网络结构,特制定本办法。

2、IP地址是校园网的重要信息资源,根据网络应用范围、目的、形式的不同,IP地址分为不同的种类,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应当按规定进行设置和使用。

3、IP地址由学校信息组统一负责规划、分配和管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过多的IP资源或设置网关IP。禁止私设IP地址。 

4、学校具有联网条件的师生,愿意接受本管理办法全部条款的,都可至网络中心申请校园网IP地址,成为校园网的接入用户。

5、联网前,应将上网计算机的详细使用信息上报给信息组,便于进行IP地址的分配和管理。

①用户获得IP地址后,未经信息组的同意,不得擅自将该地址设为代理服务器地址。 (加HUB)

②我校IP地址无偿使用,获得合法IP地址的电脑即可自由访问校内资源。但用户如因违反校园网各项管理规定,信息组有权终断其网络。

③信息组网管员负责校园网IP地址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用户申请IP地址的审批、IP地址和网卡地址的绑定、IP地址的监管和网络故障检测、管理IP地址的自动分配等。

④信息组有权根据特殊情况(如:产生异常流量的IP地址、被盗用的IP地址、计算机受到病毒影响等)对部分IP地址进行绑定、更换、封锁、关闭等强制措施。

6、使用固定IP地址上网的用户,享有对该IP地址的专用权,同时必须承担该IP地址所应担负的网络道德规范责任,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任何人未经信息组同意,不得擅自盗用、挪用、转让本校园网所拥有的IP地址。

8、用户发现有人未经同意擅自盗用、挪用他人或本人的IP地址,应及时向信息组举报。

9、外来人员来我校上网应到信息组取得相应IP地址。

10、.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网络管理员必须立即停止其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并且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材料交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处理。

11、本办法由学校信息组负责解释并实施,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班班通”使用规章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学校班班通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的开展,保障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师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能以身作则,未经教师允许学生不得私自使用各类设备。教师能正确使用教学设备,发现故障及时报修,确保正常使用。

三、任课教师使用班班通设备必须在班班通使用记录册上登记。

四、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班班通所有设备,不得任意移动各设备,不得随意将外来盘片在本机上使用,除必要时需经杀毒处理,方可使用。

五、保持各设备的清洁,不在讲桌上乱涂乱写,不把粉笔和黑板擦直接放在讲桌上。

六、不得在计算机上安装与教学无关的游戏软件,更不得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

七、教师、学生使用班班通设备时注意用电安全。使用完毕必须及时关闭各类教学设备,各班放学后班主任指定负责人负责关闭总电源和上锁,不开无人电脑。

八、班班通的所有设施未经学校领导许可,不得由任何人带出各班教室。                                                                                     

 

防病毒突发事件管理办法

1、办公局域网中每一台工作站电脑都必须安装指定防病毒软件(趋势)。

2、防病毒软件必须每天进行更新病毒库,定期扫描清除病毒。

3、办公局域网中每一台工作站电脑,不得关闭实时防毒软件,解除防护功能 。

4、不得打开来路不明的邮件,对于可疑邮件应立即彻底删除,不得传播 。

5、办公局域网中每一台工作站电脑,不得登陆非法黑客网站,不得下载安装非法盗版软件及黑客程序。

6、不得更改、关闭系统自动更新补丁服务。

7、定制公共上网流量管理办法 。

8、所有终端用户不得使用BT等P2P软件下载文件。

9、信息组人员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结合方式,对全校办公用的电脑进行检查。

10、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网络中心必须立即停止其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并且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材料交学校信息化领导小组处理。

合班教室使用制度

       合班教室是为配合教师教学使用的专用教室,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合班教室的利用率,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一、使用合班教室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由专管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二、使用前应认真熟悉各仪器设备和控制台操作方法和规则,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专管员处理。

三、使用时应严格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备、软件等问题和其他故障现象,应立即报告专管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四、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关好门窗。

五、不随意在多媒体电脑内添加和删除各种驱动程序,如教学一定需要,必须由专管员安装。未经杀毒的U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六、专管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七、注意上课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学生必须按教师指定的位置就座,学生也不得将无关物品带至教室。

八、保持室内清洁,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专管员每周打扫一次。

九、专管员必须认真填写合班教室使用记录。

计算机教室使用规章制度

1、学生进入计算机教室必须穿上自带的鞋套(不允许用马夹袋代替),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并且要按照学号到相应的机号上就坐(机号贴在显示器的上边),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

2、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3、计算机教室是重点防火部门,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室。

4、上课前要检查本人座位上的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上课过程中发现机器出故障后,要及时报告老师,为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下课时应立即关机,挂好耳机、摆好椅子,并检查自己使用的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

5、要爱护自己使用的设备,严格按着正确的操作规则操作机器,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也决不允许带出室外,下课时应把机器关好,并将椅子摆放整齐。

6、学生除使用规定的设备外,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操作老师控制台上的任何设备;不得随意动用和拆装电脑房内的其它设备。

7、学生需要使用优盘时,要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允许并杀毒后方可使用。

8、教师用的多媒体课件必须杀毒后方可安装在教师机上,上课结束后要认真填好使用记录。 

9、管理教师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清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教导处联系外修。

10、凡违反本规则造成各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关的教育、赔款、直至纪律处分。

视听多功能教室使用规章制度

1、视听多功能教室是学校现代化教学设施,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充分使用,备加爱护。

2、因教育教学需要使用本室时,必须先与管理教师联系,经同意安排后方可使用。

3、教师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操作程序后才能进入该室上课,授课教师使用多媒体器材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并按要求填好填写相关记录。

4、学生到本室上课,要保持室内整洁、安静,禁止将零食饮料带入室内,听从任课老师的管理、指导。

5、爱护室内资料、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涂抹、刻划破坏,也决不允许带出室外。

6、学生不得操作老师控制台上的任何设备。严禁搬动室内的任何设备,若损坏设备要按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7、管理人员对多媒体设备要做好定期检查保养工作,并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

8、视听教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注意安全,防尘、防潮、防火、防盗。

9、凡违反本规则造成各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关的教育、赔款、直至纪律处分。

学生电子阅览室使用规章制度

1、学生电子阅览室开放时间:中午12点10分至12点50分(周一至周五)。

2、学生进入电子阅览室必须穿自带的鞋套,且要在学生电子阅览室记录册上签到,按着签到的机号坐好。入室后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且要将手机调至震动档,以保持室内安静。

3、入座时要检查本人座位上的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管理教师报告。查阅资料过程中若机器出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老师处理,为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下机时应立即关机,挂好耳机、摆好椅子,并检查自己使用的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

4、进入电子阅览室可以上网查资料、利用多媒体计算机阅读电子光盘上的内容和进行计算机软件学习,但决不允许上网玩游戏。

5、学生电子阅览室是重点防火部门,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室;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学生要使用自带的存储磁盘时,需经管理教师杀毒处理后方可使用,且要按着正确的操作程序操作计算机。

7、管理教师要监督和指导学生的上网活动,以保证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有害信息。

8、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和资料,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也决不允许带出室外。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操作教师控制台上的任何设备。严禁搬动室内的任何设备,若损坏设备要按章赔偿。

9、管理教师要经常对机房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清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教导处联系外修。

10、凡违反本规则造成各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关的教育、赔款、直至纪律处分。

演播室规章制度

1、演播室是负责全校宣传服务的机构,任何个人无权要求负责人使用演播室为个人服务。

2、电视台播出的节目必须坚持学校办学方向,坚持节目监制制度,新闻电视栏目设置与播出的节目要以宣传报道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及重大活动的节目为主。严禁播放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节目。

3、使用演播室须提前一天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4、演播室的设备,一律不准外借。

5、使用演播室的单位,应保持演播室的清洁和安静,使用完毕后应带走一切个人物品。

6、工作人员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故障时应及时报告修理,不得擅自拆卸设备。

7、每周由校园电视台的人员安排打扫演播室卫生,保持演播室清洁。

8、演播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私带非工作人员进入演播室。

语音教室使用规章制度

1、使用语音教室要提前1天向负责教师提出申请,以便统筹安排。 

2、学生进入语音教室必须穿上自带的鞋套,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并且要按照学号到相应的机号上就坐(机号贴在显示器的上边),禁止在室内大声喧哗。

3、禁止将食物及饮料带入室内;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以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4、语音教室是重点防火部门,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以及有腐蚀性化学物品入室。

5、上课前要检查本人座位上的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教师或管理员报告。上课过程中发现机器出故障后,要及时报告老师,为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换位置。下课时应立即关机,挂好耳机、摆好椅子,并检查自己使用的设备完好后方可离开。

6、要爱护室内设施、器材和资料,不得随意涂抹、刻划和破坏,未经允许,学生不得操作老师控制台上的任何设备。严禁搬动室内的任何设备,若损坏设备要按章赔偿。

7、学生需要使用优盘时,要先向老师报告,经老师同意并杀毒后方可使用。

8、教师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操作程序才能进入该室上课,上课时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必须杀毒后方可安装在教师机上。授课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器材时,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且上课结束后,授课教师要按要求填写好相关使用记录。 

9、管理教师要经常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清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告教导处联系外修。

10、凡违反本规则造成各种后果者,视情节轻重,根据学校有关条例,给予相关的教育、赔款、直至纪律处分。

 

五、德育工作管理规章制度

年级组长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三个一切”工作宗旨和二期课改精神,为切实加强年级组工作,引进竞争激励机制,调动年级组长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提高年级组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政治思想工作在年级组工作中的主导和核心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年级组长工作的职责及要求

(一)、加强年级组的政治思想教育

1、结合形势和任务,把握时代脉搏,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形势与任务、道德与文明、纪律与法制、卫生与保健、心理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具有爱党、爱国、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的志向,具高尚道德和良好心理品质。

2、教育学生坚定政治信念,树立远大理想和目标,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完成学习任务,会同班主任、任课老师的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行为,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生成绩。

3、年级组长对本组内学生的安全工作和案发率负有相关责任。

(二)、加强年级组内班主任队伍建设

1、加强班主任的师德建设,教育班主任加强师德修养,严守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乱收费,按时发放多余代办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扣留多余代办费。

2、指导和督促班主任加强班级日常教育与管理,提高班主任的教育与管理能力。把年级组建设成为奋发向上、不断进取、团结友爱的集体。

3、指导班主任组织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素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班主任的教育、组织、管理能力。

4、关心和指导班主任积极参与各类教育和科研活动。

5、关心指导和检查班主任的上门家访工作。

(三)、加强年级组教育过程和常规工作建设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罗店中学加强年级组工作的意见》。

2、每学期针对政教处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年级组工作计划。学期末,年级组长完成本年级工作小结(包括年级组工作手册)。

3、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年级组会议,交流教育教学信息,分析教育教学情况,找出教育教学的难点与重点,制定解决难点、突破重点的措施。

4、组织安排好每次大型考试的监考工作,并做好质量分析与总结工作。

5、每学期召开1——2次年级组学生会议,加强政治思想和常规教育,引进激励与竞争机制,树立典型、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强化学生的人才意识、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营造团结友爱、奋发向上、不断进取、与时俱进、立志成才的良好氛围。

6、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评优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班级民主推荐、年级组集体审议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学生评优的推荐工作。

7、关心本年级后进生和特殊学生,配合班主任做好教育、控制、转化工作,确保本年级稳定、和谐发展。

8、要依靠社区管理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努力构建好学校、社区、家长“三位一体”的大教育网络。

三、考核方法

1、年级组长述职报告与本年级任课老师的测评。

2、检查工作资料,访谈本年级任课老师。

3、常规工作考评。

罗店中学教室规则

一、师生在教室上课时应注意仪表整齐,不得穿汗背心、无袖衫、裤衩和拖鞋进入教室。

二、不得将与学习无关的书籍、玩具、棋牌及球类带进教室。

三、上课预备铃响后,准备好所需的学习用品,静候老师上课。

四、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问候。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五、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迟到者应先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教室。

六、除特殊活动以及老师上课需要,任何同学不得进入其他班级教室。若有事情须在班级门口静候,办完事情不要逗留,及时回自己班级。

七、不提倡学生在教室及教学区内吃食物,不准在校园内吃游食,不准在校园里边吃边走,校园内禁止嚼口香糖。

八、吃完食品以后要及时将包装外壳丢入垃圾箱,禁止乱扔乱抛,保证校园环境整洁优美。

九、上课时除生病的同学外禁止喝水及其他饮料。

十、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严格执行《罗店中学学生手机使用规则》,严禁将手机带入教学区内使用。

十一、为了安全,学生不得在教室内私自使用电器,禁止在教室进行各类电器的充电。

十二、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教室,不得调换座位。

十三、课间不得在教室或走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或做激烈的游戏。

十四、建立卫生制度,每天打扫整理教室,课前擦净黑板和讲台。

十五、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离开教室应关好门窗和各类电器。

罗店中学行为规范检查制度

 为督促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的道德品质水平,内化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态度,让学生进行自我教育,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形成了由学校行政、年级组、卫生室及学生会三结合的检查评比制度。

一、  学校行政

1  从中层干部轮流参加每周一次的“行政值日”。要求做到早上7点上岗,检查同学们的进校门礼仪、仪表、各班的晨会、广播操、眼保健操、午餐管理和及时处理学校的各种偶发现象。

2、  认真记载每天的“值班记录”,及时向校长反映学校发生的重大事件。

二、  年级组与卫生室

1、组织年级中的学生干部检查本年级班级的教室保洁、同学的日常行为规范、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2、政教处认真记载各班级检查情况,并及时向各班主任反馈。

3、卫生室每天对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检查,政教处组织抽查,并将检查情况与校考核挂钩,保证学生们拥有一个干净、整洁的学习环境。

三、 学生会

1、学生会主要负责全面的日常行为规范检查。

2、将检查任务落实到人,各司其职,对同学的出勤、教室环境卫生、个人卫生仪表,广播操、眼保健操、两分钟预备铃、文明休息、文明用餐、爱护公物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

3、发现有违规现象及时劝阻、记录,一经记录,即作违纪处理,扣除班级总分。

4、学生会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负责、准时、定点,做好所分配的各项工作。

四、  检查考核小组成员

政教主任、大队辅导员、卫生老师、学生会纪检部

五、  文明示范考核

1、每个月由班级向学校书面申报行为规范示范班称号。

2、如果每月考核未达优秀标准,则免除资格,如果班级发生重大违法乱纪行为,则免除资格。

罗店中学教室财产保管制度

一、爱护公物是每个同学应尽的义务。

二、每位同学必须维护好自己使用的课桌椅。

三、各班必须设专人管理好教室内的学校财产。

四、任何人损坏学校财产的必须照价赔偿。

五、教室内的桌椅门窗如有损坏,须到总务处报修备案,由总务处派专人修理。

六、不准私自拆除或接装用电设备及网络设备,如由此引起事故和设备的损坏,将由其负全部责任。

七、对于乱涂乱画,任意损坏桌椅门窗等现象,如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不准私自撬开门窗,不得跳窗进入教室或场所。

九、严禁私自进入专用教室及空教室,禁止进入非教学区及非学生生活区。

十、在专用教室或其他场所上课时(如实验室、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电脑房、艺体教室、心理室、语音室等),要爱护座椅、墙壁及财产,按照相应专用教室的管理规则要求自己。

 

关于罗店中学文明班级评比的规定

为树立良好的罗店中学形象,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到发展,使我校校风好、班风正、学风浓的优良传统得以继续发扬光大,特拟定“文明班级”的评比内容及办法(暂行)。

一、评比办法

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政教处具体负责评比工作,每周检查一次,每月一综合评比,对评比的内容分别赋分,按得分高低,评出每学期 “文明班级”。

二、评比内容及赋分标准

1、组织纪律:

能严格遵守《规范》和《守则》的班级得20分;凡发现违纪者,每人次扣1分,严重违纪(含打架、吸烟、喝酒等)每人次扣5分。

2、学习:

班内同学互帮互学、学习气氛浓厚,得20分;上课迟到、早退、不认真听讲、看与上课无关的书刊、不能按时完成作业,每人次扣0.5分,旷课、抄袭作业者,每人次扣1分。

3、健康消费:

要求勤俭节约,杜绝浪费,艰苦奋斗,能自觉履行《健康消费公约》和严格遵守《罗店中学学生自律十不准》得20分;如有违纪,每人次扣1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手拉手、献爱心活动,每一事例加5分。

4、卫生工作:满分20分,教室、卫生区的卫生以卫生检查小组的分数计入。

5、宣传工作:

定期更换年级、班内板报,认真办好橱窗宣传,内容健康,形式多样者得10分,否则酌情减分。

6、爱护公物:

有良好的爱护公物的习惯,班内卫生区的公物(如桌、橙、玻璃等)完好无损者加10分,对有损坏公物者,按其程度分别扣0.5—3分。

7、体育活动:

课间操人数齐全,上体育课认真得10分;有旷操、旷体育课者,每人次扣1分,本班组织课外活动扣2分。

8、集体活动:

对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积极参加认真组织得10分;如有失误者扣2—5分。

9、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认真负责,周会有组织、有纪录得10分,工作有突出成绩酌情加分,有失误者酌情扣分。

10、好人好事:每人次加0.5—2分。                                          

罗店中学学生食堂就餐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加强行为规范教育,加强食堂就餐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1、学生必须在指定地点用餐,不得随意将饭菜带回教室或在其它场所就餐,女生用餐在食堂二楼,男生用餐在食堂一楼,。

2、学生在食堂就餐,应自觉遵守食堂管理规定,维护食堂秩序和公共卫生,文明就餐。

3、学生应自觉在窗口排队买饭,不得插队或让他人代买。

4、注意用餐卫生,饭前饭后要自觉洗手。

5、用餐时要安静、文明、秩序井然,不要大声喧哗,嬉闹追逐;

6、爱惜粮食,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杜绝浪费现象。

7、用餐完毕后要清理自己座位桌面上的杂物,饭后应将剩余饭、菜、汤,倒在指定的污物桶内;

8、节约用水、用电,爱护食堂的公物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或损坏,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9、未经允许,不能随意进入操作间。

10、严格遵守食堂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和值班学生的管理、调度。

11、尊敬食堂工作人员,有意见礼貌提出,或通过有关部门转达,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更不得有辱骂、殴打和其它无理行为。

12、在食堂就餐时如有违纪行为发生,将对违纪学生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罗店中学卫生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

一、随身带手帕、水杯和手纸,保持个人清洁。

二、勤洗手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勤刷牙漱口。

三、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喝生水,不随地大小便。

四、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不吃不洁食物,生吃瓜果要洗、烫

或削皮。

五、早睡早起,按时作息,多做户外活动。

六、每天要有充足的睡眠,睡前不吃零食。

环境卫生制度

一、环境卫生、饮食卫生纳入校工作计划,把卫生工作列入四

校建设,外树学校形象,扩大对外影响,提高学校社会声誉

和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列入政教处、年级组、班级计划之中。

 1、每学期,划分各班卫生包洁区;

 2、实行每天二次扫,每周一大扫制度;

 3、落实专管员,负责每天卫生检查制度,建立评分、公布、

考评制;

 4、卫生工作列入班主任效益评定,文明班评比的考核内容;

 5、每二周把卫生工作情况向班级实行反馈;

 6、饮食卫生,根据季节变化及节假日前进行专题教育。

饮食饮水卫生制度

一、制订验收制度把好质量关,发现腐败变质食品一律销毁。

二、讲究操作卫生,生熟要分开,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三、控制肠道传染病的发生,食具高压消毒。

四、不吃不经处理的隔夜隔顿菜,安装纱窗纱门,消灭蚊蝇。

五、食堂、饮水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学习有关卫生食品知识。

六、卫生许可证上墙,严格执行饮水消毒每年一次。

七、泔脚缸加盖,每天清洗。无鼠迹,无苍蝇,无蟑螂。

八、原料和食品无霉变,虫蛀、变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营养卫生制度

一、合理膳食:

   要求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之间接近于1:1:4-5 的比值关系,各占总热量的10-15%,25-35%,50- 60%。

二、合理的烹调:

      1、淘米不易搓洗过久,以防损失多量水溶性维生素。

      2、蔬菜先洗后切,可减少水溶性维生素流失。

三、合理的膳食制度:

         学生可采用三餐制,各餐热量分配为早餐30%,午餐40%,晚餐30%。

体育卫生制度

一、体育锻炼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以保证既达到体育锻炼的目的,又不至于运动不当而产生一些不利于健康的作用。

二、运动量、技巧难度以及运动的复杂过程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提高,使学生的机体能有一个适应过程。

三、体育锻炼要有准备活动和整理活动,每一次训练要有准备活动,训练后要有整理活动。

四、中学阶段应重点发展速度、力量、耐力素质,必须照顾女生的心理特点。

五、校医、保健老师应做好体育运动创伤的处理和登记工作,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六、运动场地与设备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以安全、可靠,有利于体育锻炼为原则。

                            消毒隔离卫生检查制度

一、卫生器械按规定进行消毒后方可使用。

二、食堂餐具采用高压灭菌方法,每日两次。

三、法定甲类或乙类传染病要进行疫源地消毒。

四、按照传染病法规,定期对传染病患者采取隔离措施,期满

后方可返校读书。

五、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早消毒处理。

六、对常见病、多发病要做好群众预防和矫治工作,及时做好

学生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接种,防止交叉感染。

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

一、食堂必须按有关要求向所在区(县)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申请卫生许可证。

二、食堂应设有供应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的仪器贮存、有加工、烧煮的场地及食品清洗池。厨门、冰箱(冷库)、备餐室和更衣室等设施,应有防蝇、防尘、盥洗、通风,废弃物存放工作和盛器清洗消毒、洗手、学生洗碗等设施。

三、工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上岗。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手,操作时穿戴白色工作衣帽并不得吸烟。

四、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食品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

六、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必须烧熟煮透,隔天隔夜的必须回烧。

七、4月—11月供应的荤食应在冰箱内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

八、食品仓库、冰箱应保持整洁,仪器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九、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预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十、食堂应建立经常性的环境卫生清扫和杀虫除害制度。

罗店中学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学风建设,确保住宿生的安全,学校特制定以下住宿条例:

一、作息

按时起床、就寝,准时参加早锻炼和夜自习,自觉遵守夜自习的纪律。早上离开宿舍前带好一天的学习用品,不在教学时间进入宿舍,中午休息时间不进宿舍。

二、卫生

遵守宿舍卫生要求规定,安排好本宿舍每天的值日。注意公共卫生和室内卫生,不将饭菜带入宿舍,不在走廊、阳台倒水,严禁随地吐痰,不乱扔果壳纸屑,保持卫生间地面、墙砖的洁白,及时冲厕。按内务卫生要求,摆放个人物品。

三、公物

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保持宿舍墙壁的洁白,不在墙壁和床架、衣柜等公物上乱贴乱画。要节约用水、用电。

四、安全

维护公共安全,不在宿舍内使用电器和充电器,不点蜡烛、蚊香等,不随意挪用消防器具。不将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不经允许不进入他人宿舍,不随便使用他人的物品,不随意翻阅他人的书籍。提高自身素质,加强防范意识,保管好自己财物。

五、生活

住宿生之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闹矛盾。不准在宿舍内打牌、下棋、吸烟、酗酒,保持安静,不在宿舍大叫大嚷,不嬉笑吵闹。

六、请假

除两岛、外地和农场学生以外,其余学生双休日一律不在学校住宿。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填好请假单,由班主任老师签名后,交宿管老师,方可请假,第二天把由家长签名的销假条交宿管老师。

七、本条例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望全体住宿生严格遵守本条例。

罗店中学学生手机使用规则

学校不提倡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若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必须服从以下学校管理条例:

1、手机只能在宿舍和食堂在内的生活区使用,校园其他地方禁止开机使用,若有违规使用手机的一经发现,由班主任代为保管,并交还家长。

2、考试期间不应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经发现,一律视为作弊行为。

3、携带手机的同学不应通过手机短信传播任何含不健康思想和反动内容的短信,一经发现,严厉处分并视情节轻重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4、携带手机的同学在宿舍9:45熄灯之后不得使用,因正当需求须使用手机的学生,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宿舍管理老师提出申请。

5、携带手机的同学禁止将手机转借他人使用。

6、携带手机的同学必须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必要时可存放于班主任及其他老师处保管,否则产生损坏或丢失现象责任自负。

罗店中学家长会工作制度

父母是学生的启蒙教师,家庭是育人的起点和基地,家长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学校在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有必要通过适当的形式,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子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自身的思想、文化素质与道德修养,以使学生在接受良好的学校教育的同时,也能获得良好的家庭教育。

为了促进学生的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同家长的联系,特制定本制度。

一、家长会的组织

由学校教导处或政教处具体分工负责;

由各年级组具体实施;

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全体参与;

二、召开家长会的时间

1、每个学期召开2—4次家长会;

2、每学年的起点年级要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或新生军训的时机,及时召开第一次家长会;

3、在两次诊断性测试阶段前后;

4、期中、期末考试前后;

5、毕业班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家长会。

三、家长会的形式

1、以年级组为单位的先集中后分散型;

2、以班级为单位的形式;

3、部分学生家长会。

四、家长会的内容

每次召开家长会都要有一个明确的主题和要求。

1、学校工作计划、班级主要工作目标、前一阶段主要工作回顾、今后班级奋斗目标的实施;

2、班级集体情况现状分析、成因与对策研究;

3、学生个体表扬与点评;

4、重大事宜的情况通报;

5、家庭教育经验介绍、家庭教育案例讨论等。(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五、对教师的接待要求

1、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礼仪礼节。

2、家长会正式开始前半小时,教师应进入指定地点;家长会结束后教师不能马上离开教室。

3、教师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每一个家长。

六、家长会的注意事项

1、家长会前年级组要与学校有关部门及时沟通,落实家长会的地点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设施。

2、家长会前班主任、任课教师要依据学生、学校的实际,确定主题,认真备课;

3、家长会前要及时做好对家长的通知工作,充分尊重家长的意见;

4、家长会期间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做好接待工作,做到有问必答,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5、家长会时要及时收集家长反映的各种信息,认真梳理,作好记录;

6、家长会后及时作好会后反馈工作,分析整理好反馈资料,及时送交教导处或政教处;

7、将整理、分析、汇总后的信息,以年级组、教研组为单位,及时做好整改工作,落实具体措施。

附: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加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罗店中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家长学校领导成员主要由学生家长担任。学校校长任名誉校长,学生家长任家长学校的校长,政教处主任任常务副校长。日常工作主要由学校政教处牵头组织。

二、家长学校的领导班子任期为两年换届,特殊情况下任期一年可换届。领导成员由家长学员推荐,学校综合研究确定。

三、家长学校的学员每年调整一次。每届保证学员400人左右,每届学员均作详细登记。

四、家长学校每学期活动两次。一般来说,上学期讨论和研究家庭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请专家或专职老师讲课。下学期组织主办“家教论坛”年会,请家教有方的家长在会上介绍经验。家长学校领导成员根据具体情况,每学期至少研究二次工作。

五、每年主办一期家教简讯。并在罗店中学网站上开辟家庭教育栏目,刊登家长学员文章。

六、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让家长学校的领导及学员到学校听课,并参加评课,为学校建设献计献策;同时,学校的刊物、报纸及有关文件发送给家长学校领导成员,让其及时了解学校信息。

家长学校领导机构及其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家长学校领导机构

校长1名,由学生家长担任。

常务副校长1名,由罗店中学1名主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和1名离退休老同志两人担任。

副校长若干名,其中有1~2名离退休老同志以及2~8名学生家长担任。

秘书长1名,由政教处1名主任担任。

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罗店中学家长学校年级分校,其领导成员分别由各年级组长和部分家长组成。

二、家长学校领导成员的主要职责

1、制订家长学校学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

2、每年春季召开一次家庭教育工作研讨会,其规模以30人左右为宜。

3、每年秋季举办一期家庭教育培训班,请有关专家和在职领导、教师给学生家长进行家庭教育辅导讲座。

4、每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

5、每学期主办一期《家教简讯》。

6、聘请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以及有关知名人士为家长学校的教师。

7、加强罗店中学网上家长学校的管理与指导。

8、每年做好家长学校财务开支的预算和支出的管理。

9、每学年进行一次家庭教育工作总结。

10、以上各条,在校长和常务副校长的指导下,将任务落实到人,秘书长负责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活动安排等项工作,并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力求高质高效,不断开创家庭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培训制度

1、家长学校举办家庭教育培训班,以提高家长的教育理论水平为宗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精心组织好每期培训活动。

2、主讲教师要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课应力求做到言简意明,生动形象,融科学性、思想性、针对性、趣味性于一炉,对家长有启迪作用。

3、参加培训的家长要登记造册,并由秘书长委派有关班主任协助作好考勤工作。

4、每期培训结束后,家长学校副校长,应通过问卷调查、试卷测试、个别询问等形式,了解家长对讲课的意见与建议,以便改进工作。

5、家长学校应向参加培训的家长推荐有关家庭教育的书籍,或者给听课家长印发主讲教师的讲稿。

罗店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学校为保证培养合格人材,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一、学生违反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二条:偷盗、诈骗、敲诈国家、集体、私人财物者:

1、作案价值30元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作案价值30元上、50元下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作案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者,给予记过处分。

4、作案价值100元以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送工读学校(包括预备班)。

5、多次作案,屡教不改或作案累计价值在100元以上者送工读学校(包括预备班)。

第三条:损坏公共财物或其他破坏行为者:

1、过失损坏公物者,赔偿损失,给予批评。

2、故意造成破坏事故者赔偿损失,视情节及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故意破坏行为危及他人人身安全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违反学校规定,在宿舍区和教室内打篮球、排球、踢足球者,没收用品,造成后果者,赔偿损失。经教育再犯者,给予警告处分。

第四条:肇事、打架、参与、伪证、提供凶器者:

1、肇事者(不守秩序,不听劝告者)用言语挑逗,用各种方式触及他人;或唆使校外人员来校肇事者。

(1)、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动手打人未伤害他人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3)、轻度致伤他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4)、致伤他人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2、打架者:

(1)、动手打人未伤他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致伤他人,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伪证者: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使调查造成困难,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五条:参与赌博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严重警告。

第六条: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学时达到下列者:

1、10学时以上,不满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20学时以上,不满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30学时以上,不满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40学时以上,不满50学时以下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50学时以上者,给予退学处分。

第七条:考试作弊者:

1、考试作弊者该学科考试成绩记0分,不得补考,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考试协同作弊者,该学科考试成绩记0分,不得补考,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一级处分:

1、违纪后,认错态度差者;

2、在校内外曾受过处分者。

第九条:处分决定和处分撤销的报批程序:

     班主任整理材料,经年级组讨论后,提出意见报政教处,由校务会讨论决定,由政教处行文公布。记过以上处分则不能撤销,存入学生档案。

罗店中学住宿生违纪处分条例

为了加强住宿生的管理,进一步提高住宿生的素质,确保住宿生的身心健康、人身与财产的安全,为了让广大住宿生满意,让住宿生家长放心,根据德治与法治相结合的原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住宿生违反住宿纪律,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和停宿处理。

1、未按规定向班主任与宿管老师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出走,在外过夜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停宿二周以上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2、不按时参加夜自习与不遵守夜自习纪律,影响他人学习者,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停宿二周以上的处理。

3、不按时起床与就寝,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经宿管老师教育无改过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停宿二周以上的处理。

4、在宿舍内打牌、下棋、吸烟、喝酒或进行其它违规活动者,除没收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及停宿三周以上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5、遇特殊情况,需回宿舍者,应请有关老师出具证明后经宿管老师允许方可进入,强行进入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住宿生必须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不得寄宿于另宿舍。不得两人合睡一床。违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及停宿二周以上处理。

7、任何住宿生不得将非住宿人员带入宿舍内,更不准留其住宿,违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及停宿三周以上处理。

8、凡遇节假日,需继续留校住宿的住宿生,必须事前向宿管老师申请,经同意后方可留宿,并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与宿舍规则,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及停宿处理。(原则上两岛及外地学生可留宿)。

9、在夜自习与就寝时间,擅自离校出走,进入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及停宿四周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10、擅自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放鞭炮,使用充电器、电热棒等电器及使用其它违规物品者,除没收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及停宿四周以上至取消住宿资格的处理。

第二条:违反宿舍内务卫生要求者,责令限期整改,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有改观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及停宿二周以上的处理。

第三条:住宿生在宿舍内若有打架、偷盗、敲诈、损害公物等违纪行为,则按罗店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执行。

上海市罗店中学学生申诉办法

总则:为了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增强学校和教师法律意识,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进一步端正师德师风,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法》、《中学德育教育大纲》等规定,本校制定如下办法。

第一条 适用人员:本校在读的所有学生。

第二条 适用情况: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学生对下列情形提出的申诉:

(一) 认为学校或教师违反《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法》、《中学德育教育大纲》等规定的学生合法权益的;

(二) 不服学校或教师作出处理决定的。

第三条 受理组织:学生申诉调解小组

第四条 组织成员:由政教处1人、团委1人、教导处1人、年级支部书记2、学生会及学生代表个一人组成。

第五条 权限范围 :

调解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矛盾作用。

第六条:受理办法:

申诉人对本办法第二条第(一)、(二)项情形提出申诉,向学生申诉调解小组提出,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应当在收到申诉书的次日起15 日内进行处理。

第七条 申诉程序:

 申诉人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向学生申诉调解小组提交的申诉书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的基本情况。有委托代理的,应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

(二)被申诉人的基本情况;

(三)申诉请求;

(四)申诉理由;

(五)提出申诉时间;

(六)其他相关情况。

第八条 申诉期限:申诉人提出申诉,应当在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或者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学校作出的处理决定之日起3 个月内提出。

因不可抗力等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出申诉的,经学生申诉调解小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如申诉人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申诉,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可以不予受理。

第九条 申诉反馈:

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在 5 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申诉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对不符合申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书面告知申诉人;对不属于其管辖范围的申诉事项应及时告知申诉人。

第十条 申诉原则:

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在处理申诉人的申诉时应本着合法、公正、及时、有错必纠的原则,保障本办法的正确实施。

第十一条 责任限定:

学生申诉调解小组成员对学生提出的申诉不得拖延推诿。对故意拖延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学校领导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第十二条

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应当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经学生申诉调解小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决定后,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维持原处理决定;

(二)变更原处理决定;

(三)撤销原处理决定;

第十

学生申诉调解小组作出申诉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书,并于15日内送达申诉当事人。申诉处理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申诉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应当澄清事实,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故意制造假证、诬陷他人的,应当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申诉人如仍不服学生申诉调解小组处理决定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进一步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校长室。

六、体卫艺科管理规章制度

体育课安全常规要求

1、体育课和活动课老师在上课时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2、上课前任课老师要检查场地是否平整、器材是否牢固。

3、上课时要加强教学和活动的组织工作,严格规定练习、活动的顺序。

4、在进行投掷练习和活动中,要教育学生不能乱投乱取。

5、要教给学生帮助、保护的方法,使他们养成帮助保护的习惯。

6、要严格掌握活动的时间、次数和强度,以免学生过度疲劳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体育馆安全须知

一、日常安全工作

(一) 体育馆设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维持馆内外秩序,密切关注火警、盗警及其它不安全行为。

(二) 管理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和放置区位,定期对消防器材、电源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完好。

(三) 管理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禁在馆内吸烟,使用明火,携带易燃易爆品;要经常巡视,检查门窗、电源、电器,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四) 馆内有活动时,要保持通道畅通,一旦发生意外,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二、防火

(一) 馆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不许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带入体育馆内。

(二)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

(三) 防火通道出入口要始终保持畅通,任何人不得随便动用消防器材。经常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三、防盗

(一) 管理人员应管理好仪器设备,未经主管人同意,不允许转借他人或私自带出体育馆。

(二)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室、仓库、办公室等区域。

(三) 馆内活动结束后,管理员必须检查各出入口门、窗是否关好,各部门房间是否锁好。

四、应急措施

(一) 停电:活动时供电突然中断,管理人员应立即启用应急照明,操作人员应立即关机,以防损坏设备,管理人员应规劝观众保持安静,不要慌乱或随意走动,电工应及时查明原因,尽快恢复供电。

(二) 失火:发现火情,管理人员不要惊慌失措,立即自救并报警,迅速打开各通道、关闭电源,尽快疏散馆内人员 。

(三) 观众骚扰:当馆内发生争吵、斗殴等事件,或由此引起骚乱时,保卫人员应马上到场,稳定局面,平息情绪,将肇事者带出场外,严重事件及时报告学校处理或直接报警。

体育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开放对象及相关规定

(一) 体育馆供教学、训练使用。

(二) 体育馆日常开放时间为:另行通知。

第二条 体育馆使用登记

(一) 进入体育馆运动请主动向体育馆工作人员出示有关证件,如:学生证、工作证、学校出具的证明等。

(二) 使用者需先到接待处(场馆管理人员办公室)登记,才可入内使用运动场地或器材。

第三条 有序健身

(一) 使用者请自觉遵守体育馆各项管理制度,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二) 使用者较多时,应互相谦让,与其他使用者共同分享场内设施。

(三) 使用者应文明礼让,团结友爱。请勿在体育馆内大声喧哗,赤膊或穿拖鞋入内。

(四) 请勿在场内吸烟或饮食.请勿乱扔,乱丢杂物,保持场内整洁。

(五) 请勿携带宠物进入体育馆。

(六) 运动完毕时, 请主动关闭电动器械的开关,将器械放归原位。

第四条 安全健身

(一) 学生不能单独使用体育馆内设施、器材。

(二) 为了自身安全,运动时应穿着合适的服装和运动鞋,禁止赤脚使用各项设施,禁止穿皮鞋使用健身器械。

(三) 使用器械前,请做好充分的准备运动,避免身体伤害。

(四) 使用器械时,请仔细检查各健身器械是否完好,锁扣和转动部位是否安全、可靠,如发现异常情况,请立即通知体育馆管理人员。

(五) 使用负重器械时,请选择适当的加重码,在负重运动过程中请谨慎进行。

第五条 科学健身

(一) 科学使用运动器械,根据自身条件,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二) 使用者请负责个人安全,训练过度和不正确使用健身器械造成伤害的,学校概不负责。

(三) 学校声明,在您进入健身场馆后就表明您承认您身体健康,可承受健身锻炼,如发生情况与学校无关。

(四) 在训练之前和训练中如有以下症状请不要进行或立即停止锻炼:头痛,头晕,心率不齐,胸部不适或疼痛,呼吸急促或虚脱.由此而造成的人身意外,学校概不负责。

第六条 私人物品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学校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第七条 损坏赔偿

(一) 使用者因使用不当而损坏体育馆内设施、设备或器材的,应当进行赔偿。

(二) 致第三人伤害的,使用不当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学校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条 其它

(一) 使用者应自觉遵守以上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尊重工作人员的劳动。

(二) 学校不提供任何有关健身辅导、医疗、医学、医药方面的建议。

体育器材室管理制度

保管制度

一、 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二、 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正齐。

三、 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四、 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

一、 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   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 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是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三、 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四、 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是要予以注销。

赔偿制度

一、 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得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二、 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 外界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映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体育运动场地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设备均由体育部负责使用、管理,在保证教学、竞赛、训练的前提下,尽可能向广大师生和社区群众开放,为大家提供一个良好的锻炼环境。为保证场地合理利用,特制定体育运动场地、器材管理规定。

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器材设备均为体育教学、运动竞赛训练以及师生职工课余锻炼设施。需要在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练习。由于自行练习方法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自负。

二、体育课上课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占用运动场地。对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者,没收所带运动器材,情节恶劣者,校内人员全校通报,校外人员送校保卫处处理。

三、为了田径场养护需要,课余时间只允许跑步其它活动经管理人员允许,方可进行。

四、课余时间进入体育运动场地,参与锻炼身体者,请自觉爱护场地、设施,严禁在篮、排球场地踢足球。

五、严禁在体育运动场地内骑自行车,禁止一切机动车辆进入。

六、严禁在体育运动场地内乱扔果皮、纸屑、易碎易燃等物。

七、校内各单位要使用体育运动场地,应提前三日与体育组取得联系,统一规划,合理安排。

八、外单位使用体育场地、器材、设备等,应提前一周与体育组办公室取得联系,在保证不影响正常体育教学、训练、竞赛的前提下,按规定交纳费用后方可使用。

九、本办法未尽事项,由体育组负责解释。

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器正常使用,维护保养好仪器,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一、仪器存放固定教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入内。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

三、禁止随地吐痰、吸烟、乱丢杂物。

四、使用仪器前阅读说明,遵守操作规程。

五、服从测试工作人员指挥,按序进行,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六、受测试者应注意安全,爱护公物,不得乱动电源电线,否则后果自负。

如违犯上述管理规定,体育组有权制止其相关活动,可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不同进行相应的处罚。

更衣室管理规定

一、更衣时脱下的个人衣、鞋必须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扔乱放。

二、要经常保持个人橱柜的清洁,弄脏时要及时清洗。

三、不准将杂品、小食品等待入更衣室;不准在更衣室内吸烟、吃水

果和零食。

四、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更衣室内的设施,责任者应予赔偿。

健美操房管理制度

一、 健美操房是教学和运动队训练场所,非教学和训练原因不得随意进入。

二、 因健美操房地面铺设地毯,凡进入者须脱鞋或换舞蹈鞋。

三、 健美操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四、 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若损坏,照价双倍赔偿,对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并送学生处、保卫部严肃处理。

五、健美操房内要保持卫生、整洁,禁止随地吐痰,经常通风。严禁在场地乱涂、乱画、乱踩。

六、保持更衣室整洁,不准在其内吸烟、吃零食。

七、 教师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门落锁。若因教师使用原因,造成设备器材人为损坏、遗失、被盗等,一切损失由教师个人承担。不能带非健美操队学生随意进入。

 

健身房管理制度

一、因健身房地面铺设地毯,凡进入者必须脱鞋或换上干净的鞋。

二、健身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丢果皮纸屑。

三、健身房内不准打闹、追逐,运动时应注意他人所处位置,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四、正确使用健身器械,凡损坏者照价双倍赔偿,有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要严肃处理。

五、入室锻炼必须爱护室内运动器械,不得争抢或乱扔器械,做到小心轻放,用完归还原位。

乒乓球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工作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好乒乓球台、场地和器材,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禁止搬动、踩踏乒乓球台。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场地。

三、禁止随地吐痰、吸烟、乱贴、乱扔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禁止用器材(如乒乓球板等)拍打或敲打乒乓球桌面。

五、爱护公物,维护体育设施。

如违犯上述管理规定,体育组有权停止其相关活动。可给予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不同给予相应的处罚。

排球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工作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好排球场地器材和设备,延长排球场使用寿命,特制定排球场使用管理办法。

一、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教学期间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场地。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场地。

三、禁止随地吐痰、吸烟、乱贴、乱丢杂物,保持场地良好的卫生环境。

四、禁止在排球场地踢足球。

五、禁止用手拉扯排球网。

六、为确保安全,进入排球场运动时应穿运动服、运动鞋。

七、未经批准,禁止在排球场承办各种活动。

如违犯上述管理规定,体育组有权停止其相关活动。可给予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不同给予相应的处罚。

篮球场地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工作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好篮球场地、器材设备,延长使用寿命,特制定篮球场使用管理办法。

一、未经许可任何车辆不得进入,教学期间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场地。

二、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场地。

三、禁止在篮球场踢足球。

四、禁止随地吐痰、吸烟、乱贴、乱丢杂物,保持运动场地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为确保安全,进入篮球场运动时应穿运动服、运动鞋。

六、未经批准,禁止在篮球场承办各种活动。

如违犯上述管理规定,体育组有权停止其相关活动。可给予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不同给予相应的处罚。

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训练、比赛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塑胶田径场地、器材,延长使用寿命,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特制定塑胶田径场使用管理规定。

一、未经许可任何车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场地。

二、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

三、不允许在跑道上使用投掷器材、踢足球等活动。

四、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丢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塑胶田径场地跑道所使用的跑鞋钉长度不得超过 9mm ,不得穿足球鞋、硬底鞋在跑道上训练。

六、使用跑道时,为了确保安全,一律按逆时针方向运动。

七、如需要使用塑胶田径场,应向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八、未经许可,禁止在塑胶田径场草坪上举办各种活动。

九、维护设施,爱护公物,禁止翻越门窗,栏杆,禁止向场内投掷物品,爱护公共财产。

如违犯上述规定者,体育组有权停止其训练比赛及其它相关活动,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田径场地、足球场地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体育教学、训练比赛正常进行,维护保养好田径场地、器材,延长使用寿命,提供良好的服务条件,特制定田径场使用管理办法。

一、不准在跑道上使用投掷器材、踢足球等不适宜的活动。

二、未经允许任何车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田径场地。

三、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进入。

四、不准随地吐痰、吸烟、乱丢杂物,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五、田径场跑道所使用的跑鞋钉长度不得超过 9mm ,保持跑道上平坦整洁。

六、使用跑道时,为确保安全,一律按逆时针方向运动。

七、如需要使用田径场、足球场,应提前一周向体育场馆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

八、未经许可,禁止在田径场上举办各种活动。

九、大家要爱护公物,维护体育设施,禁止翻越门窗,栏杆,禁止向场内投掷物品。

如违犯上述规定者,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有权停止其训练比赛及其它相关活动,除批评教育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

网球场管理制度

一、进入网球场必须穿运动鞋。

二、保持场内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及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吸烟。

三、禁止穿皮鞋进入场地。

四、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进入场地,严防砂粒等硬物质带进场地。

五、爱惜场内一切设备,严禁在场地上乱涂乱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关于教学体育器材丢失处理办法

为了确保课程教学秩序正常进行,对于丢失的各类器材的损失采取以下处理办法:

一、体育馆、体育器材室管理员,丢失篮、足、排球等器材照价赔偿。

二、上体育课时丢失器材以班为单位,篮、足、排球等器材作为补偿费,并加强管理教育,增强学生责任心。

三、发生丢失器材,经手人签字,第二周办理手续。逾期不办,予以通报。

四、每学年终,体育器材室进行全面盘点,盘点情况上报体育组,管理人若丢失体育器材,自己补偿

五、未尽事宜,由体育组办公室解释。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以下简称乐团)是由罗店中学发起,在上海市艺教中心的指导下所成立的学生艺术社团,团员由本校各年级的管乐爱好者组成。

第二条    宗旨:乐团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基本理念,以均衡发展、提升内涵为指导,以尚美育人、育人尚美办学理念为引领,推进素质教育发展。

第三条    培养目标:

1.为学生创新意识形成和艺术修养的提高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学生施展才能的舞台。

2.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与他人合作学习的能力,增强群体意识和协调能力,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交流,获得较好的团队精神及处世能力。

3.真正成为学校实施美育,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机的补充形式。

第二章 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条 凡是热爱艺术、并能够自觉接受本章程的同学,均可申请参加乐团。

第五条 团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乐团章程及其决议。
2.坚持把提高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团队意识,维护乐团形象。
3.积极完成乐团交给的任务,在乐团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为乐团发展谏言献策。

第六条 团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
社团活动权。
2.
有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要求的权利。
3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 团员如不遵守乐团章程,不履行义务,视作自动退会,团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经讨论决定,可劝其退会或取消其团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与职权

第八条  乐团设置总负责人,分队负责人,分队声部长、校队各声部长等职位,共同管理乐团日常事务及团队建设。
第九条  总负责人总理乐团一切事务,对乐团负完全责人。主要
负责乐团的各项建设,各项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各项活动的策划,各部门的协调,经费的筹集和使用,对乐团的评估等。

第十条  分队负责人由学生选举产生,负责分队总的日常工作,包括记录考勤,活动记录,督促和协调各声部长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各级别的声部长由专业较为突出的学生担当,主要负责对同学进行专业方面的督  促与帮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1999年5月起实施。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

罗店中学管乐团教师公约(试行)

为了规范教师工作的管理,明确教师工作的责任,促进罗店中学管乐团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公约:

1.罗店中学管乐团上课时间:  周六   上午  8:45—11:30

下午  12:30—2:45

2.教师应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教师因事不能按时上课要及时请假,应至少提前两天申请。若需聘请代课教师,相关教师必须具有一定专业资质。

3.教师应选用规范的教材,注重基础训练,对学生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应认真进行辅导答疑,并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情况,在授课中不断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

4.教师在课堂上不允许讲与课上无关的内容,并做到上课时不吸烟、不接电话,同时要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课堂上要认真考勤,做好相关成绩记录,并及时向校方领导反映情况。

5.要团结协作。教师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共创文明校风。

6.若违反以上公约,乐团将给予相应的处理。教师因工作失职给乐团或训练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将予以解聘。

7.乐团将本着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期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业务档案三个部分,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解聘。                                                                                              

上海市学生艺术团罗店中学管乐团公约

一、坚持把提高思想素质放在首位,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团队意识,维护乐团形象。

二、团员需坚持业余训练,平时每天不少于三十分钟,节假日每天不少于一小时。

三、团员应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训练,有事书面请假,长期完不成作业及经常无故缺席者,作自动退团或开除处理。

四、未经他人允许,不得随意使用别人的乐器、乐谱。

五、每次排练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得讲废话或干无关事情。

六、妥善保管好个人乐器,如有遗失,该由本人负责。

七、爱护共公财物,不乱放谱架,主动维护排练厅卫生,严禁将各类食品带入教学场所。

八、训练完毕后搞好卫生,并随手关好电灯、门窗。

七、教育科研管理规章制度

教育科研工作管理实施条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科研的作用和潜力,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实施条例。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促进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加速教师专业发展、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养成学校办学特色,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条  学校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科研先导的自觉性,重视教育科研队伍的建设,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计划、实施、管理和评价。

第二章  组织和人员

第四条  成立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主要做好学校教育科研的规划和计划的讨论、重点工作的部署及决策等工作,把教育科研工作放在学校议事日程上,定期组织活动,确保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  成立学校科教科室。教科室代表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工作。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研究理论,应用教育科研成果,根据本单位特点开展专题研究活动,总结教育经验,以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与教学水平,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并形成办学特色。

第六条  教科室设科研组长(可兼职)、情报资料员(可兼职)。教科室由分管校长具体领导,接受区教科室业务指导。教科室主任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

第七条  教科室主任(科研组长)主要职责。

1.分管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当好校长开展教育科研工作的参谋与助手,负责制订学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计划。

2.积极发动并组织本校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科研知识与方法,不断提高教师科研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

3.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加强教育科研管理,将教育科研和学校其他工作有机整合。经常了解、指导、检查教师课题研究情况,创造条件帮助教师排除教育研究上的困难,逐步提高教育科研质量。

4.处理好科研普及与提高的关系,抓好教师专题研究,做好重点课题的全程管理,包括选题、设计、论证、实施和成果总结等。落实好学校教育科研成果的鉴定、推荐和推广工作。

5.做好科研工作档案资料管理,逐步做到电脑无纸化管理。

6.负责一项课题(项目)的具体研究。

第二章      规划和课题

第八条  规划、计划制定

学校教育研规划是学校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要有反映学校发挥优势,培育特色,实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验项目的综合计划,反映对学校教育科研活动导向和调控的策略。

第九条 课题、项目管理

(一)课题申报:凡学校在职教师,均有申报教育科研课题的职责、权利。学校定期组织教师申报课题,由申报人填写《教育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科研室存档。

(二)课题论证:对于教师申报的课题应做可行性论证。校科研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对课题的先进性、实践性、科学性等方面作分析、论证。在此基础上,申报人进一步完善课题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计划。在校级课题中择优向区教科研室推荐,作为申报区级以上课题备选。

      (三)课题实施:要加强课题实施的中期检查和指导。认真组织好课题的中期成果汇报和论证,使课题研究保质按时完成,同时及时解决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可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一起参加中期检查。

      (四)成果鉴定:校科研领导小组每学年组织对校级研究成果开展鉴定,按科研成果评定标准进行评审,评出学校教师优秀成果奖,并择优推荐参加区级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

      (五)成果推广:定期组织课题研究的观摩交流活动,介绍课题研究的情况及阶段成果;至少每学年举行一次学校教育科研成果交流会,编辑学校教育科研论文集。及时组织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六)考核奖励:制订教育科研工作考核奖励制度,对开展课题研究和取得成绩的老师,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在教科研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教师,在评优、评职称中应优先考虑。

第三章      科研档案

第十条  科研档案主要有课题档案、管理档案和综合类档案。

科研课题档案。主要包括六个部分:课题申请书、立项批准通知、项目协议书、课题结题表、情报资料和成果报告(包括附件)。

科研管理档案。主要包括八个部分: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和总结、课题立项和成果获奖的申报名单、立项批准通知和获奖成果光荣册、教师获奖或发表的论文及在市、区交流的论文、有关课题和成果应用推广的材料、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通知、教育科研专题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有关教育科研工作的规章制度。

科研综合类档案。除以上两类的其他教育科研档案资料。

第十一条  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科研档案。

第四章      科研经费

第十二条  教育科研经费是对研究起到保证作用、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学校要保证一定科研经费的投入。科研经费主要用于课题研究(包括情报资料收集)、添置科研设备、召开学术会议、成果出版补贴、优秀成果奖励和科研管理业务开支等方面。要建立课题经费的申请、审批和发放制度,对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要组织定期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校长室。

第十四条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科研课题的申报与管理制度(试行)

一、课题的申报

1、凡是围绕我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有利于我校教育改革和学校现代化建设,

有利于学生人格和认知多元发展的课题,均可向学校申报。

2、凡申报课题者,须确定课题名称、研究内容、研究目的、方法手段、实施步

骤,进行该课题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以及必要的经费预算,并填写

教科研课题申请表,呈报教科研室。

3、部分市区级重点课题,由学校根据需要确定课题负责人,由二人或三人以上

组成课题组。

二、课题确定的原则

1、思想性原则。课题必须坚持思想观点正确,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研

究问题,并解决实际问题。

2、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应以科学的教育理论为依据,研究的方法以及数据、

检测标准应力求正确合理,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3、创造性原则。课题应有创新,力求开拓新领域,发现新材料,运用新方法,

提出新理论(或观点)。

4、实践性原则。课题应坚持联系我校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对学校教改的指导性。

三、 课题管理

1、课题管理,由学校、科室、教研组三级分工配合管理:校级以上课题,由教科研室负责列项和管理;科室课题,由科室教科小组负责列项和管理;教研组课题,由教研组长负责列项和管理。

2、经列项的课题不得随意变动,申报者要按计划如期完成任务,有关部门必须大力支并创造必要条件,保证计划任务的完成。

3、教科研室负责检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学术交流,评估科研进程。

4、各级课题结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由学校教育科研审评小组验收与评审。

 

罗店中学教育科研奖励办法

为鼓励全校教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教育科研活动,撰写发表文章,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高理论水平,特修订本条例。

1、教育科研成果奖励

(1)、设校教育科研成果奖。学校每年组织一次教育科研成果评选,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第。对获奖成果分别给予200元、150元、100元的奖励。获奖成果数目视当年申报参评成果的总体水平而定。

(2)、区域级以上成果的奖励

区域成果,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或享受区域奖励,或享受学校同等奖励。

区级以上成果,无上级奖励的,学校将按相应的等第,给予追加奖励。其中区级的,按校级同等奖励;市级的,按校级同等二倍奖励;国家的,按校级的三倍奖励。

重大成果则由校科研室提请学校行政讨论,给予重奖。

2、发表文章奖励

凡在报刊杂志上发表具名上海市罗店中学及作者本人姓名的文章,经本人申报,科研室审核并确认属奖励范围的,给予奖励。

具体如下:

项目

区级刊物

区级以上刊物

宝山教育及其增刊、特刊

教育学刊及其增刊、特刊

各类教育、教学专业学术杂志

奖励额(元)

100

100

150

3、获奖征文奖励

凡在学校组织或动员参加的征文活动中获等第奖的文章,经科研室审核确认,每篇奖励100元。

4、每篇文章只能申报一次,重复申报无效。

八、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罗店中学教育收费规章制度

为了贯彻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中小学收费工作,我校特制定本办法,以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市教委颁发的收费标准,不擅自改变收费标准。

2.在开学前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牌的内容更新工作,主动向社会和学生公示期初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3.服务性收费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收费。在收费前对家长如实告知(如下发自愿项目收费征询表或告学生家长书),尊重家长、学生的选择,不随意更改学生家长的自愿或强制学生参加,充分体现自愿原则。

4.期末认真做好学生各类代办费的清算工作,做到每位学生一份经费使用清单,让学生家长了解本学期经费使用情况。

5.休业式之前学生的各类代办费的结余款退还给学生,不截留学生的代办费,并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在发放清单上签名。

6.教师不为学生统一办理各类教学辅助材料。

罗店中学财务制度

一、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

二、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三、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五、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同时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替代。

六、学校结余除专用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七、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存货等;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和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同时应当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出租要向租赁者收取租赁费,租赁费计入其他收入;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要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予以核销。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

八、学校收取的各种费用,如学杂费、住宿费、借读费、择校费等要及时上缴财政;财政返还后要及时将收入计入有关科目。

代办费项目: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收费,学期末向学生家长提供结算清单,并按“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执行。

九、按照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时上交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十、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十一、执行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做好财务档案管理工作。财务人员变动时,按规定程序办好交接手续。

罗店中学财产保管制度

一、学校财产保管的宗旨:服务于教育教学,力争保障供给,以节约为本,做到物尽其用。

二、购买财产物资,先提出申请,填好购物单后,经总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购买。

三、购买物资及教学用品后,由学校财产保管员先验收,并造册登记,做到登记入账后方可使用。

四、教职工领用物品,必须先办好领用审批手续,本人签字后方可领取,数量当面点清,事后不予办理补领手续。

五、教职工要借用学校物品,一般不与借用;如需借用必须办好借用审批手续,若遗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六、坚持原则,不讲情面,按学校的规定制度办事,不得假公济私。

七、固定资产自然损坏,报请学校领导审批,办理好报废手续。

八、教职工要带物品出学校,必须由总务部门开具出门证。

九、师生损坏学校财产,必须照价赔偿。

罗店中学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中小学财务制度》,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报销票据原始凭证的要求

学校取得的原始凭证有两种:

1、外来原始凭证:即学校向外支付或采购时所取得的一种发票凭证,经手人员必须对发票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1)报销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财政局及税务部门印发的统一收据。

(2)发票内容要齐全:单位名称(一律填罗店中学)、日期、品名(必须填写物品及办公用品的具体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金额正确,大、小写相符。票据一经涂改立即无效。

(3)印章要齐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4) 在超市购买商品的,须提供超市机制发票(发票上须注明品名、单价、数量)且商品符合财务报销范围。

2、自制原始凭证:如工资单、津贴补贴等,必须由经办人、领款人、校长签字。

二、财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一)财务报销审批权限

学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所有的财务支出都必须经校长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室办理结算。

(二)财务报销基本手续及要求

1、教职工到财务室报帐,必须携带报帐所需的全部凭证,包括:需要报销的有关发票、收据;专项活动须附活动计划书;外出参加会议的还须有会议通知等。

2、票据须分别由经办人、验收人、证明人签字,校长审批。 
3、各种凭证、单据一律要求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人民币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相符,小写必须写到分位,没有的用零补齐。 
4、对于发票、收据手续不完备、内容不完整、不合法、有涂改现象,人民币大小写不正确、不相符,不按规定粘贴、不按规定填写报帐凭证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给予报帐。

(三)具体业务报销手续及要求
1、基本工资、补助工资的调整与变动由学校根据国家规定核定,并办理好相关调整审批手续后,通知财务造册,并报校长审批后发放。
2、校内津贴按学校津贴考核分配方案执行,并报校长审批,财务按审批后的考核表造册发放。
3、外聘教师讲座费,需经校长同意,并填制领款单据,由校长审批后到学校财务室报销。
4、退休人员工资、补贴等由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定,变动时需办理好相关审批手续后,告知退休人员,通知财务处造册,并报校长审批后发放。
5、 学生奖助学金由总务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造册并报校长审批后,报财务发放。
6、丧葬抚恤费、遗属补助费由学校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核定,财务室监督执行。其他福利费由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7、校内津贴、课时津贴、代课等各种劳务费用报销表,需经校长批准后由财务室负责发放,并由领款人签字,本人不在时可由他人代签,但一人不得同时替多人代签。

8、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1)购置各类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首先由申请人填写《购物申请单》报主管部门、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购物申请单》一并到财务室报销。

(2)购置各类教学仪器或专用材料,先由申请人填写《购物申请单》报主管部门、校长审批后,统一由学校总务处安排购买,所有购置物品,必须遵循先入库(经办人、保管人签字),再签准报销、后办领用手续的财务程序。报销时,发票下面必须由经手人、保管人、证明人签名,同时连同《购物申请单》一并到财务室报销。

9、差旅费的报销:

学校统一购买公交预售票,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主任负责领取、发放公交预售票,同时做好公交预售票使用台账,每学期末由财务室统一结算。

10、教师学习、进修、培训费用的报销规定:

(1)经学校批准参加非学历学习、进修、培训的:由主管部门、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

(2)教师参加本人学历学习的费用:学校报销1/3,个人负担1/3,局负担1/3。

11、校内零星维修由总务处负责;学校发生的零星修缮费,由总务处统一安排。

 

罗店中学采购物品验收入库制度

1、学校所采购的物品,都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由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登记入册后方能领用。

2、所有入库物品,总务处财产保管人员必须建立完整的财产帐册。按物品的价格分别入固定资产账、低值耐久帐,低值易耗品账等。

3、总务处保管人员要定期清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学校财产去向清楚,领用、借用手续完备。

罗店中学财产物品领用制度

1、学校各部门所需物品,一律由总务处财产保管员负责发放。

2、一般性常规性物品,由申领人填报“物品领用单”,经总务处主任签名后到财产保管员处领取。申领时,一律签名登记,写明领取时间、用途,必须归还品还需写明计划归还日期。

3、贵重物品、仪器、电器等设备的领用,必须校长批准,方可领取。

4、各组室领用物品,须由部门负责人或组长领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领取。

5、总务处财产保管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做好各类物品的入库、领用登记,所有“物品领用单”统一保存,以备查验。固定财产账目必须永久保存,易耗物品每学期总清点一次,列帐备查。

6、凡领取必须归还的物品,至计划归还日期时(一般为一学期),应按时送还仓库,财产保管员要检查发现有损坏、残缺情况,必须上报总务处主任再报校长处理。

7、如果遇领取必须归还物品的人员离职调岗或离校,则必须到总务处办理妥归还手续或移交手续,并证明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如遗失、损坏则应查明原因,照章处理。

8、学校财产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应由借用人(校外单位借用本校财产必须持有单位证明)填写借用单一式二份,经校长、总务处批准后,方能出借,一份交借用人,另一份作财产借用凭单。

罗店中学财产物品报废、报损管理制度

1、学校的财产物资(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及器具)因自然老化或无法修理,可以报废或报损。

2、财产物资一次维修费用超过原价一半的,可以报废。

3、财产物资报废的审批手续:学校报废财产时,必须向区教育局仪器站提出报废清单,每次不得超过5万元。学校财产保管员做好报废物品清单,属固定资产的,经总务主任、校长审批后,报区教育局仪器站审批盖章;属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经总务主任、校长审批后,直接报废。

4、报废财产物资的处理:凡经批准报废的物品一律从原管理部门清出,交学校总务处集中处理,个人或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报废物品应考虑充分修旧利用,实在不能利用的物品按合理程序作变价处理。处理后的残值按财务制度规定由会计入“专用基金---修购基金”帐户,作重置固定资产之用。

5、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的账务处理:财产物资报废处理后,财产保管员要及时到财务部门销账。

罗店中学财产物品的出借制度

1、学校公共财产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况确需借用的须经校长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应出具借据。借用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物品丢失的应照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造成物品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合理赔偿。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条时应按规定注明借用期限,并按期归还。

4、严禁私拿公物,否则按所拿公物价值的两倍以上做为赔罚金。

5、学校教职工携带公物出大门必须持总务处开出的物品出门证。没有物品出门证而门卫私自放行的,一经发现扣发门卫与放行物品价值等同数额的工资。

6、非本校人员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况特殊确需借用,须经校长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学校规定期限者,借用关系自动转为租赁关系,从超期下月起,按月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公物租赁费。归还后由保管人员通知财务人员从当月起停扣租赁费。

罗店中学财产物品的赔偿制度

1、教室课桌椅开学时按班级实有人数配备。定人、定位。谁用谁管,期末按班级点清数量交总务处验收。

2、学生人数增减,教导处把班级和增减人数通知总务处,由总务处增设或收回桌椅,学生和班级之间不得私自乱拉或自行调动桌椅。

3、发现学生不爱护公物,将桌椅乱刻、乱画、乱拉或人为损坏丢失者,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损坏程度,实行经济赔偿。

4、电教、语音、实验、图书、体育设备要妥善保管,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

5、教室门窗玻璃要保护好。做到:上学开门窗,放学、放假关门窗,由当天值日生负责管理,责任到人。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属责任事故或有意损坏者加倍罚款。

6、住校生对寝室配给的床柜等住宿设备要严加爱护,做到定人、定位。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有意损坏除严加处理外加倍赔偿。

7、全校师生应爱护学校花草树木,不准在花草上拉绳晒衣,有意损坏使花草树木致残者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8、归还所借公物时,如发现因使用不当而损坏的,根据公物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9、对非正常损坏的公物,谁损坏谁赔偿;找不到直接损坏者,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罗店中学车辆使用、维修和保养制度

一、使用管理: 
1
、本着“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机动灵活、厉行节约”的原则,灵活掌握、统一调度,做到合理用车。学校车辆归总务处统一管理。
2、用车至少要提前一天在总务处预定,填好《用车申请单》。二人以下原则上不派车,自己乘公共汽车。
3、出车路线要按照出车单执行,乘车人员和驾驶员均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4、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情况须经总务主任同意。
5、保持车容整洁,经常冲洗车辆。

6、节约燃油。

7、认真学习、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不开斗气车。

8、车辆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在满足本单位用车的前提下,外借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总务主任批准;外借时间在一天以上的,由校长批准。
9、私事原则上不得使用学校车辆,如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不仅要受到批评,发生违章或交通事故的后果也要由用车人全部承担。
二、维修和保养:  
1、驾驶员对所保管车辆实行定期维护和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维修,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需要维修、装饰时,首先应由驾驶员向总务主任提出申请,经总务主任鉴定后,填写车辆维修、装饰表,交校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维修厂维修、装饰,任何人都不允许擅自送修。
3、机动车辆进厂修理要做好交接手续,出厂时要进行验收,合格后该车驾驶员在维修材料单上签字,并将维修材料单带回一份,以便结帐时核查。
4、车辆进厂维修期间实行驾驶员跟车监修制度,总务主任对车辆的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5、车辆在维修、保养期间,需要更换总成部件或费用较高部件时,要经过总务主任审核鉴定,并报校长同意后,方可更换;车辆需进行大修时,要经过总务主任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方能修理。

罗店中学校园绿化制度

为了推动校园绿化工作的开展,加强校区绿化管理,保护和改善校园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 本规定所称的校园绿化,是指校园范围内绿化即:

1、建校以来义务种植的各种树木花草; 
2、通过专业绿化公司设计施工完成的绿化(草坪、树木、花木、绿篱等)工程; 
二、 校区绿化作为学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有关绿化规定设计方案,保证绿化比例,投入绿化资金,注重绿化效果,加强绿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 成立以校长为首,总务主任、绿化管理员在内的校园绿化美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 
2、 根据学校整体格局,认真制定学校校园绿化美化的长远规划。绿化美化是校园建设的蓝图,应包括绿化美化的平面布局。树木花草配置,花坛的设置和安排,以及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等。 
3、 制定规划时应集思广益、博采众长、科学论证、精心设计,力求做到实用性与艺术性、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完美结合,和谐统一。 
4、 根据规划,按不同绿化区域的条件、类型、作用以及植物不同生长习性,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种植各种花草、树木,搞好校园花木的有机配植。 
三、树木配植要做到五结合: 
1、 落叶树与常青树相结合,以常青树为主。 
2、 乔木与灌木相结合,以乔木为主。 
3、 观赏树与经济树相结合,以观赏树为主。 
4、 木本与草本相结合,以木本为主。 
5、 点、线、面相结合,以点、线搭配植物为主。 
四、花草种植要做到配植合理,还要做到四季常青,四季花香。 
五、广植树、盆花。在搞好校园绿化美化的同时,利用盆花易搬动的特点,搞好学校接待室、办公室、会议室、教室等室内的绿化美化,以便让师生们在紧张的学习和工作中,得以减轻劳累、疲倦,使室内也充满盎然的生机,从而实现其观赏的价值。同时组织师生参加绿化美化活动。 
六、搞好校园花木的维护保养,做到“四要”:即春要栽、夏要剪、秋要管、冬要保,还要做到适时施肥、施水、防治病虫害,适时修剪等,从而达到绿化美化校园的目的。 
七、凡在校的教职员工,都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其他绿化义务。 
八、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校园绿化用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经校党委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占用期满或占用期间学校绿化需要时,占用部门、单位和个人必须腾退占用的绿化用地。 
九、 按照规划设计栽植的树木花草成活后,任何人不得擅自移植,确需更换移动的,经校绿化管理部门审查,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十、花木工要不断提高花木培植技术和管理水平,认真履行职责,不仅要做到勤于培植,还要搞好科学管理。 
校园绿化管理制度 
1、不准践踏草坪, 
2、不准钉、拴、刻划、攀折树木; 
3、不准擅自折枝摘花,采集种子、果实、割草; 
4、不准在草坪或树木上抛散、堆放、晾晒物品; 
5、不准在绿化区内倾倒垃圾和杂物; 
十一、对损坏花草树木的相关人员,除按实际损坏的情况予以赔偿外,是教师的,要扣教师个人年终业务考评;是学生的,要纳入班级量化管理中。

罗店中学爱护公物制度

1、 爱护公物是爱祖国、爱人民、爱集体的具体表现,每个学生都要有爱护公物的良好品德和责任感。 
2、 爱护公物实行责任制,要具体责任到班级和个人。由学校总务处进行过程检查,把检查情况纳入班级管理、评估和学生品德评定中去。 
3、 教室内的设备(门板、窗帘、玻璃、桌椅、电风扇、灯具、投影仪、电视、标语牌等)责任到班级、到人保管。学期初由班主任验收,学期末由总务处负责检查。
4、 室内外卫生区的设施及公物(门窗、玻璃、标语牌、镜框、花木等)由分管该卫生区的班级负责保护。各班要组织责任感强的同学,经常进行检查和保护。 
5、 教室的课桌椅要责任到学生个人身上。 
6、 宿舍的设备(门窗、玻璃、床铺、橱柜、灯具等)要责任到室长和住宿生个人身上。学期初由室长验收,期末由政教处检查。 
7、 要人人节约水电,水龙头要随用随关,白天要随手关灯,不点常明灯。 
8、 凡损坏公物(损坏桌椅、门板、开关,乱刻画,打坏玻璃、标语牌,折花木等)者,一律追究责任。即使无意损坏也要照价赔偿。故意破坏要加重处罚。敢于保护公物和揭发破坏公物者给予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