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7学年赴农村等地支教人员选派以及本区农村学校上报受援需求的通知
2017-
05-08
来源:宝山成人中专
各中小幼:
为进一步做好2017学年支教选派工作,现根据宝山区教育局支教工作计划,现就2017学年赴本区农村等地学校支教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教人员选派要求
1、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谦虚谨慎、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养,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
3、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三年以上教龄并有发展潜力的骨干教师、青年干部。
4、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赴本区农村等地学校支教时间为一年,要求本区城区中、小、幼各类学科的骨干教师。
二、支教人员选派方式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
2、重点推荐对象:校、区级骨干教师和校级副职后备干部。
三、支教人员待遇
1、凡教育局派出支教的教师,其原有在校待遇不变,另外在受援学校任课的教师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
2、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试行)》,凡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市、区重点中学和高级中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应有不少于一个学年的初级中学或农村学校教学经历。高级中学中的教师有农村支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聘。(如2017年出台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四、支教工作具体安排
1、5月份上旬,各校进行动员,并将《2017学年宝山区教育系统赴农村支教报名表》于5月12日(周五)前报局人事科,校级副职后备干部可直接交局党办。
2、6月中旬,局领导讨论确定正式支教名单。
3、8月中下旬,教育局对支教人员培训动员。
4、8月底,支教人员到援建单位报到。
五、关于上报受援需求
为加强农村等地薄弱学校建设与发展,缓解农村等地薄弱学校骨干教师不足的矛盾,我们鼓励、提倡农村等地学校对支教工作有受援需求的学校能及时制定好受援计划,并将《2017学年农村支教受援需求登记表》以书面形式于5月12日(周五)前报局人事科。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局党委办公室联系人:沈伟 联系电话:66592537
局人事科联系人:王燕平 联系电话:66592610
宝山区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宝山区教育局人事科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