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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职校教师进企业实践实施方案.
来源:
时间:2023 08/24

上海市宝山职业技术学校

教师进企业实践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按照《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上海市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上海市“十四五”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我校教师企业实践培训管理,规范实施过程,提高实施质量,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教师到企业实践是教师培训的重要形式,是提高教师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有效途径。教师通过企业实践,改进实践教学,服务于知识型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同时,教师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参与企业的生产实践和技术改造,实现校企的深度合作和共同发展。

二、工作目标

依托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和本校校企合作单位,学校定期安排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培训,力争做到“双师型”教师5年内需完成11学分的企业实践,即市、区级企业实践1~2个月(一个月折算3学分),校级组织的企业实践5~8个月(一个月折算1学分)。教师通过企业实践,改进专业教学,提高岗位实践能力,并将企业实践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成果。

三、工作任务

(一)拓展企业实践项目,增加教师自找企业进行实践培训。

在教育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提供的企业实践项目基础上,增加教师自找企业进行实习培训,具体要求详见《宝山职校关于教师自找企业进行见习或实践的有关规定》。

(二)完善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内容

了解企业的生产组织方式、工艺流程、产业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熟悉企业相关岗位职责、操作规范、技能要求、用人标准、管理制度、企业文化等,学习并掌握所教专业在生产实践中应用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等。

(三)创新教师企业实践培训形式

教师企业实践采用“师带徒”模式,企业实践基地须按工作岗位为每位实践教师配备专门的指导教师(带教师傅)。企业实践采取企业调研、生产现场考察观摩、技能训练、专题讲解、关键岗位上岗操作和演练、参与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等形式进行。

(四)关注教师企业实践培训成果

关注教师企业实践成果,提高教师的岗位实践能力,注重教师企业实践收获的教育教学成果转化。从方案设计、过程跟踪到考核评价邀请相关部门的主管、专家全程关注参与,加强教师实践培训成果的总结与提升。

四、时间安排

教师进企业实践时间安排分为正常教学时间与寒暑假两个模块。学期内市级企业实践以半脱产为主,校级企业实践以集中和分散相结合。

五、工作要求

(一)企业实践基地

1.企业实践基地负责人,负责本基地教师企业实践工作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与实施等。

2.企业实践基地与学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明确企业实践任务的具体职责。

3.企业实践基地保障教师企业实践的岗位安排和工作条件,原则上为每位教师提供1-2个与其专业对口的关键岗位顶岗实践。

4.企业实践基地遴选具有较强表达能力、带教经验的优秀的企业业务骨干或技术能手担任指导教师(带教师傅),指导教师的岗位实践活动。

5.企业实践基地与学校开展实践教师的考核。企业实践基地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考核,包括劳动纪律、劳动态度、职业素养、岗位能力、实践成效等;学校主要负责实践成果教学应用考核,包括“让教学贴近岗位”的实践感悟,教学应用实践设想及成果等。

(二) 实践教师

1.实践教师应服从企业实践基地的管理与安排,积极投入实践活动,完成实践任务。

2.实践教师应结合自己任教专业,做好顶岗实践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带着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参与企业实践,在企业实践基地的指导下制订实践学习计划。

3.实践教师应服从岗位安排,严守企业保密制度等管理制度,不做有损学校和企业形象的事情,维护企业生产秩序和稳定。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故发生。

4.实践教师应主动与学校沟通,合理安排学校工作与学习时间,保证企业实践的出勤率。如需请假,须由学员申请、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由企业实践基地审批同意后执行。

5.实践期间,实践教师应主动与指导教师、企业沟通,认真落实实施计划,努力解决教学实践中的困惑,培训结束回到学校后主动将企业实践成果转化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

(三)学校

1.选派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培训;

2.指导教师结合专业教学需求,制订实践学习计划;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教师企业实践期间享受学校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4.及时了解教师实践期间的身体、思想状况、培训表现,协助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

5.与企业联手做好教师的考评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教师进企业实践由企业实践基地、教务处、校企办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实施。

(二)质量监控

在培训过程中,学校组织相关领导、专家走访和关心企业实践教师,督导方案的有效执行,对培训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优异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凡参加企业见习的教师必须撰写企业见习感悟。

(三)经费管理

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按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若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后教师或在寒暑假等休息时间参与市级企业实践,学校给予适度补贴(参与教育部或市教委安排的企业实践,需扣除企业补贴部分);对校级实践基地经双方协商后适度补贴。

 

二〇二二年九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