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本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源头管理,择优选择优质企业,遴选食堂经营服务企业经营学校食堂。
食堂供餐企业遴选专项工作小组由19人组成,其中学校领导4名,教师代表1名,家委会代表14人。
8月25日食堂供餐企业遴选专项工作小组依据遴选方案召开线下会议,完成考察企业、竞争性谈判、餐标确认和确定备选企业等四个关键步骤。专项小组参考评估结果,按照双方认同的服务方式和餐标,确定遴选意向单位1家(上海明膳配送服务有限公司)及备选意向单位2家(上海七里香餐饮有限公司、上海甜益快餐有限公司),家委会代表全程参与,学校做好相关会议的记录和留档。
8月28日:学校根据遴选记录和遴选结果编写遴选工作报告。
8月28日:完成遴选工作后,遴选工作报告经校务会“三重一大”会议讨论通过。
8月29日-9月4日:学校通过上海民办至德实验学校公众号公示遴选结果。
上海民办至德实验学校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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