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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居村(委)示范学习点建设评估标准

时间:

2017-

05-26

来源:宝山成人中专

上海市宝山区居村(委)示范学习点建设评估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具体要求

分值

自评

评估

 

 

领导重视

责任到位

15

 

1、建设目标明确

为方便居民学习搭建平台

学习点建设列入居(村)委规划或计划;

学习活动服务社区各类人群。

3



参与学习型街镇建设工作

学习点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学习型街镇创建和社区教育实验工作,措施具体、落实、有效。

2



2、领导工作落实

由主要领导分管

居(村)委每年不少于二次专题研究学习点工作,有会议记录佐证。

3



 

3、经费保障有力

学习经费有专项支出

学习点日常教学、活动经费有保障、用款规范。

3



学习点年度实用经费

年度实用经费不少于社区常住人口人均2元或总额不少于10000元。

4



 

 

 

场所落实

设施具备

25

 

4、活动场所达标

建有居民学习教室

城区教室面积不少于60m2,郊区不少于80m2,教室内课椅配套。

5



区域有居民学习教室

区域内用于居民学习、团队活动场地不少于100 m2

4



5、具备阅读条件

建有居民图书阅览室

拥有500册以上藏书,订有5种以上报刊、影视资料,具有阅览桌椅。

5



 

6、具有远程教育设施

能整合远程教育资源

有远程教育终端等设施,能正常使用,有使用记录。

5



建设数字化学习平台

城区至少10台电脑,郊区5台,专门用于居民网上学习,学习人数每年增长。

6



队伍整合

活动正常

25

7、配备办学干部

 

办学干部称职能干

明确办学干部1人,大专以上学历,工作敬业,能积极配合学校推进市民学习活动,承担师资配送考核人员等相关工作,协调能力强。

4



8、组织推进员队伍

推进员工作有效

有终身学习推进员,工作职责明确,有推进居民学习实例。

4



9、建立志愿者库

建立和完善志愿者库,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

组成10人以上的教育志愿者库,并不断更新壮大,志愿者具备专业知识和奉献精神。

5



10、教学活动正常

学习点教学活动按计划实施

制定年度或学期居民学习计划,城区每周学习活动不少于6课时,郊区不少于4课时(全年40周)。

6



11、团队活动丰富

学习型团队活动数量多、质量好

学习点建有10人以上学习型团队2个以上,团队活动总数平均每周不少于3次(全年40周),发挥团队领导作用,团队学习内涵丰富。

6



 

 

  

建立制度

管理规范(10)

12、落实管理制度

落实计划、总结、学习、活动、信息、表彰等管理制度

及时制定计划,工作总结实在;学习点教学、学习有章可循;团队活动按章实施;及时收集居民学习建议及发布、报道学习信息;居民学习激励制度完善;各类制度有文本及实施佐证。

6



13、档案台账清晰

学习点管理、教学、活动资料真实

学习点管理资料、学员名册齐全;教育、学习、活动原始记录或电子台账完整、可信;装订规范。

4



14、学习氛围浓郁

学习环境良好、市民学习积极

环境优美、学习活动丰富、参与市民积极性高。

4



 

 

特色鲜明

效果突出(25)

15、教育效果良好

学习点参与人次多,群众满意度高

全年城区有常住人口的40%人次、郊区有常住人口的30%人次居民参加学习点组织的学习和活动;学习型家庭数量不断增加;学习型团队人数持续扩大;群众满意度有提高。

6



16、形成品牌特色

学习点建设、学习活动有区域特色,形成品牌

学习点建设、学习活动有个性,成为街镇特色;品牌在区域内有影响力

6



17、做好经验总结推广

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学习活动模式或经验

学习模式、经验总结或典型案例可复制、可推广复制,在全区甚至全市有影响力。

4



18、荣获表彰奖励

工作业绩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学习点工作或学习活动受到街镇级、区县级、市级、国家级表彰奖励。

5



合计




100



注:1、评估指标设5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56个具体要求。

    2、总分为100分,80分为达标,8090分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